法规库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和第二批调整的市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通知

荆政发[2004]17号

颁布时间:2004-06-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已经取消三批、调整一批市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次取消53项审批事项,调整9项审批事项的管理方式。现将第四批取消和第二批调整的市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予以公布。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一、第四批取消的市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共53项)

  一、 市建设委员会(6项)

  1、 车辆清洗站设立审批

  2、 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审批

  3、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

  4、 燃气供应企业及分销站点变更、停业、歇业、分立、合并许可

  5、 从事二次供水清洗消毒资格认定

  6、 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认定

  二、市公安局(10项)

  1、 匕首佩带许可

  2、 管制刀具生产许可

  3、 管制刀具销售许可

  4、 管制刀具购买许可

  5、 印刷业特种行业许可

  6、 消防设施施工检测维修消防认证

  7、 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消防认证

  8、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

  9、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

  10、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审核

  三、市交通局(3项)

  1、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

  2、 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除外)核准

  3、 道路货物运输线路审批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项)

  1、 企业工资总量审批

  2、 招用人员广告审批

  3、 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审批

  五、市国土资源局(2项)

  1、 地质勘查资格审核

  2、 土地评估结果确认

  六、市财政局(6项)

  1、 地方金融机构资产核定、重要财务事项审批

  2、 改制企业呆坏帐处置审批

  3、 地方金融企业费用指标核准

  4、 金融机构财务决算报告审核

  5、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备案

  6、 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收支预、决算审批

  七、市物价局(1项)

  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备案

  八、市房产局(3项)

  1、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批

  2、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3、 房屋修缮单位资质认定

  九、市工商局(3项)

  1、 临时性广告经营资格认定

  2、 店堂牌匾广告登记

  3、 店堂广告登记

  十、市科技局(1项)

  设立民营科技企业机构审批

  十一、市文体局(1项)

  美术品比赛、展览、展销和美术品拍卖活动审核

  十二、市卫生局(1项)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卫生许可证

  十三、市林业局(2项)

  1、 松香运输证

  2、 松香产品生产许可证

  十四、市农机局(1项)

  农机维修工人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十五、市司法局(3项)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可

  2、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

  3、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核准

  十六、市新闻出版局(2项)

  1、 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审批

  2、 地方或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

  十七、市旅游局(2项)

  1、 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审批

  2、 旅行社变更注册地审批

  十八、市教育局(1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收费实验班许可

  十九、市地税局(1项)

  企业税前弥补亏损核准

  二十、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1项)

  黄金制品零售业务核准

  二、第二批调整的市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共9项)

  一、市建设委员会(7项)

  1、 测绘设计资质审核(转移给市测绘协会)

  2、 市外测绘设计单位登记备案(转移给市测绘协会)

  3、 市外勘察设计单位登记备案(转移给市勘察设计协会)

  4、 外地进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备案(转移给市建筑业协会)

  5、 外地进荆施工企业资格备案(转移给市建筑业协会)

  6、 外地进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格备案(转移给市建筑业协会)

  7、 外地进荆监理单位资格备案(转移给市建筑业协会)

  二、市房地产管理局(2项)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转移给市房地产协会)

  2、物业管理合同备案(转移给市房地产协会)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4年 6月 30日印发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