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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通知

襄办发[2004]31号

颁布时间:2004-06-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元至5月,全市化债总额8309.95万元,占2003年锁定债务总额的2.8%;无债务村40个,占总村数的1.65%;债权换据率77.42%,债务换据率86%,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化债工作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时间即将过半,任务完成不到十分之一,大部分地方进展缓慢,化债工作处于停顿状态。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现就切实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村级债务已成为影响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化解村级债务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顺利进行,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把化解村级债务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化债工作力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化债进展情况汇报,经常研究和督导化债工作。各级农经部门要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作为经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固定专班专人全力抓,确保化债工作稳步推进。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全面开展。从现在起,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全力抓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一是对前段化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找出工作停滞不前的原因,进一步研究化债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明确化债的目标和重点。将化债任务目标以责任状的形式层层分解到镇、到村、到人,实行包干责任制,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考核兑现。对化债难度大、矛盾突出的地方,要作为化债工作的重点,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是深入实际,加强调研,总结推广化债典型,推动化债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化债工作的第一手材料,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好的典型,以点促面,带动化债工作全面开展。四是认真做好债权债务认定换据工作。今年底以前,债权债务换据率必须达到100%.各地要组织力量,对剩余未认定的债权债务逐笔逐户开展认定换据工作。对少数欠款户拒不签字认可的,可采取先公告公示,然后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及财务人员共同签字证明的办法,予以确认。五是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农村税费改革督查组要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作为下半年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督办各地化债工作是否有安排、有行动、有效果。各县(市)区都要组织督查组督办化债工作。对化债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六是各级经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摸清村级债务底子及成因,及时掌握化债工作进展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三、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不断拓展化债途径。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化债方法,要认真总结。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化债途径和科学的化债办法。

  一是加大债权清收和债权债务结对冲抵工作力度。这是当前化解村级债务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对于欠款户要区分情况进行清收,属于农户欠税费款的,要促其主动还款;对暂无还款能力或一次性交清有困难的,可签订分期偿还计划;对确实无力偿还的,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可上报乡(镇)政府进行核销或减免。属国家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及其家属欠款的,要限期、逐笔、逐人清收;对极少数有还款能力而拒不还款的,可申请法院依法清收。在清收欠款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策略,不能采取任何非法强制措施进行清收。

  二是进一步盘活村级资产、资源。各地要组织力量对村集体未纳入计税面积的机动地、“四荒”等资源进行清理清查,建立台帐,凡过去未拍卖、租赁、发包的,或拍卖、租赁、发包未经村民代表讨论,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对其进行重新评估定价,然后采取竞价拍卖、租赁、发包等形式,盘活资源,筹集资金用于还债。

  三是降息政策必须落实到位。省、市化债政策规定,村级借贷形成的债务,其利率一律降至金融部门同期同档利率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先扣除的,应按实际借款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只要严格执行降息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降息化债仍有较大空间。

  四是对村级相关债务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挤掉债务水分。对村组债务要逐笔张榜公布,逐笔进行审查,属于政府为兴办公益事业集资形成的债务,已转嫁到村的,应予剥离;属于村组干部吃喝招待、干部家属“两工”折款等虚报冒领、重复计算增加的村级债务,由村组干部个人负责。

  五是积极争取政策减免和政策核销。对欠银行、信用社贷款已逾期三年未还的,在银行、信用社已列入呆帐,要积极争取呆帐核销政策。对欠国家的农业开发资金、财政周转金等,无力偿还的,要积极争取减免缓政策。

  六是招商引资和对口扶持相结合,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对交通条件好,资产、资源较多的村,鼓励他们大胆走出去,招商引资,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对资产、资源贫乏,债务较大的村,要组织上级单位和部门实行对口扶持,将化债与扶贫结合起来,通过政策、项目、人才、资金的输入,扶持集体经济发展,为化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是建立化债基金专户,实行化债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管理,统一偿付。要把清收的往来欠款、土地补偿费收入、盘活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收入,以及村级两税附加和转移支付收支节余部分等所有收入,一律纳入偿债基金专户。专户由乡(镇)农村财会服务中心或乡(镇)经管站统一管理,按照“先群众后干部、先个人后单位、先本金后利息、先借贷款后应付款”的原则,按比例分期分批统一组织偿债。对自愿只要本不计息的债权人优先,对自愿将本息打折的优先,对每年上交税费积极者优先。

  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化债工作长效机制。为避免村级化债工作出现前清后乱、前化后增的局面,各地在做好化债工作的同时,必须建立化解村级债务的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好村级资金、帐务双代管制度。二是建立村级经费预决算制度和经费支出监控制度,严禁开支突破预算造成赤字。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得超越财力借钱办事,不准新增债务。三是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制度,严禁举债兴办项目发生亏空。四是建立村级两附加和转移支付收入专户封闭运行制度,严禁借贷发放干部工资。五是强化民主理财制度,防止监管不力形成不良债务。六是加强村帐站审工作,严肃查处新增债务的行为。

  市委、市政府拟于今年6、7月份召开一次化解村级债务专题会议,请各地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化债工作,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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