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办文[2004]60号

颁布时间:2004-12-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宜昌市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16日

  宜昌市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做好全市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完善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各类土地纠纷,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切实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要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关于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04]65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对具体问题的处理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进行。

  (二)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稳定承包关系是依法完善土地二轮延包的前提,不得借机重新分田分地。对二轮延包中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能制造新的矛盾。需要对土地进行小调整的,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28条的规定办理。过去没有开展二轮延包和二轮延包没有完成的地方,要按照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权证到户的要求做好完善工作。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协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必须充分尊重承包人的意愿,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延包时,发包方不得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承包经营权,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当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土地纠纷。乡、村两级组织要积极做好矛盾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农村承包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裁决。县市区农村承包合同仲裁机构不健全的,要迅速成立机构,明确领导,落实工作人员,确保仲裁工作正常开展。

  (四)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矛盾和问题。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要保护已形成新的生产力的项目。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原承包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办法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板块经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基本任务

  (一)全面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工作。凡是原二轮延包的承包期限不到30年的,这次统一为30年,原承包期超过30年的继续有效。

  (二)全面处理好土地二轮延包遗留问题和土地承包纠纷。对原二轮延包遗留下来的问题要全面进行处理,不留后患。集体预留机动地,按不超过5%予以规范,少于5%的不得重新增加机动地;机动地可分的,要重新按家庭承包方式发包到人多地少的农户;机动地不可分的,要按其它方式发包或折股到户。承包地“四至”不清的,要彻底弄清,详细记载。

  (三)全面确地确权,签订合同,签发权证到户。在原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对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界再次进行确定,登记造册,确权到户。确地确权到户后,村组织要与农户签订一式三份的土地承包合同。村组织、农户各留一份,上交乡镇经管站一份存档。在承包合同的基础上一律签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农户,作为农民承包土地的有效法律凭证。

  (四)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制度。以乡镇经管站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室,全面做好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按村设立档案柜,将每个农户的土地承包资料,包括确地确权花名册、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编号等归档管理。有条件的,可实行微机管理。

  (五)规范土地流转。要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办法,规范土地流转。对没按合法程序征用、占用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要认真治理;对没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的,要予以纠正,还承包经营权于民,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六)研究探索多种形式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工作步骤

  1、做好政策宣传。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广大农民广泛深入地宣传依法完善土地二轮延包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目的和意义及主要工作内容。要通过政策宣传消除农民的疑惑心理,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打好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

  2、调查研究,解决矛盾。各地要组织力量,广泛进行调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弄清引起土地纠纷的原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在解决问题时,要严格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涉及到的,要及时向上请示,不得各行其是。

  3、登记造册,摸清承包状况。要组织工作专班,逐家逐户、逐田逐块核查登记,要做到不漏一个农户,不掉一块田地,准确弄清土地状况,包括农户家庭承包地、各种征占用地、其它方式承包地、集体机动地、“黑地”、流转土地、“四荒地”、农户“两地”等,分类造册登记,农户签字认可,建立土地状况台账。

  4、张榜公示,接受监督。村组织要将全面核查登记的承包土地情况张榜公示,接受广大农民的监督。公示期间,对农民提出的有疑意的土地,要进行复查,直到农民满意。各级政府要设立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农民的举报,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解决。

  5、签订承包合同,确地确权。承包合同是对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确立的必要法律手续,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对每个承包农户签订合同,确立经营权。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可由村民委员会代行签订。无论二轮延包时有无承包合同,这次一律使用由全市统一编号的文本合同。承包合同的签订一式三份,其中承包农户一份,村组织一份,乡镇经管站存档一份。

  6、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对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化确认,是有效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这次完善二轮土地延包,经营权证由市农经局统一实行编号管理,统一监督印刷,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和颁发,由县乡两级派人到村现场指导和监督,以村为单位填写,组织发放。乡镇经管站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编号管理,与农户承包合同成套一并归档。

  7、组织检查验收、评比。整个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全面的检查验收,开展评比。市里将采用百分制细化验收标准,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予以表彰,验收不合格补课重来,并对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方法

  1、成立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领导机构。市里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各县市区都要成立以党委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

  2、制订工作方案。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时间较紧,各地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出工作方案,以指导完善二轮土地延包工作。

  3、开展试点。选择宜都市作为市级完善二轮土地延包工作试点单位,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懂农村政策,熟悉农村工作的同志,组成市级试点工作组,进驻宜都市,与宜都市委、市政府共同开展试点工作。各县市区选择一个乡或一个村进行试点。

  4、全面推开。市级试点工作组对宜都市试点的整个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方法、工作步骤、解决问题的政策、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等,在全面完成验收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下发,部署全面开展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

  (三)时间安排

  1、试点:2004年12月至2005年元月。

  2、全面开展,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1)宣传政策阶段。2005年2月;

  (2)调查研究、解决纠纷、登记核实、公示阶段。2005年2月至3月;

  (3)签订合同阶段。2005年4月至5月;

  (4)颁发权证阶段。2005年6月至7月;

  (5)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8月至9月。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领导。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是当前农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要把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办点,搞好调查研究。对带普遍性、倾向性、易发生群体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土地承包纠纷要亲自协调。要制定突发性土地承包纠纷处理预案。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大案件隐患的排查和处理,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

  2、组派工作队到村工作。各县市区要从县市区直部门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帮助做好完善土地延包工作。

  3、强化部门责任。农经部门要认真做好土地纠纷的仲裁,研究完善土地承包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确权发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征地管理。重点解决征用土地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合理,安置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认真查处征地过程中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探索和建立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信访部门要全力做好上访农民的接待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妥善处理上访案件。司法部门要为调处土地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4、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随意调整土地承包关系,乱圈滥分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户流转土地,剥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行为。对因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不落实而引发的案(事)件,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上一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在签订承包合同,填发经营权证时,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经营权证、承包合同的印制费用和开展工作的正常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府办发[2004]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