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04]95 号
颁布时间:2004-05-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4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和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分别于 6 月 7 至 8 日和6 月 20 至 21 日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 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0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的通知》(鄂 招 委〔2004〕1 号)精神和《湖北省 2004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经研究,现就做好 2004 年高考、中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去年全国发生的几起考试舞弊事件,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今年初作出“要坚决刹住这股歪风。绝不允许搞‘考场腐败’”的重要批示。教育部党组决定把加强考试管理、搞好安全保密、严肃考风考纪和加强综合治理等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以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性和公平公正性。为此,全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认识,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考试管理工作,为我市高考和中考创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环境。
今年我市共有 18 万人(比去年增加 2 万余人)参加高考和中考。为加强领导,决定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副主任罗国轩为组长,市教育局局长谭仁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承功、市教育局副局长谢世腰、周洪宇、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孔海、市保密局副局长周少奇、市监察局副局长洪子华为副组长,市交委副主任张兴礼、市建委副主任陈贤胜、市广电局副局长黄尚建、市卫生局副局长丁顺清、市城管局助理巡视员米新桥、市环保局副局长谢?R、市招考办主任李跃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秋鸣、武汉供电公司副经理殷汉卿为成员的市高考和中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招考办办公,由周洪宇兼任主任。各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区高考和中考的管理工作。
二、密切配合,消除隐患,确保考试安全
为确保试卷的保密,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考区试卷保密室的硬件、软件建设,严格执行市有关加强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存放保密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标准建设试卷存放保密室。试卷存放保密室必须经保密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湖北省试卷存放保密室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凡未取得合格证的保密室,不得存放高考、中考试卷,并取消所在区的考区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区责任领导承担,并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市、区教育、保密、监察部门要做好试卷保密的监察工作,消除各种隐患,对试卷印刷、运送、存放、领取、回收、评卷答卷保管、评卷考试成绩、新闻宣传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做到万无一失;要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紧急情况预案制度和监督巡查制度,确保试卷不泄(失)密。
市、区教育、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切实有效的办法,保证考试期间考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和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监督,严格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要加大对考试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对违纪、舞弊行为的高压、强压态势,使考生不敢也不能舞弊。考试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意识,严格执行考试各项规章制度,在考试组织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肃考风考纪,尤其是要维持好考场纪律,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
市、区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对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人员要按照《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 法》(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51 号)的 有 关 规 定 予 以 严 肃 处理,对考风考纪中的顽症痼疾要狠抓、狠管、狠治,决不姑息迁就,对久治不绝、渗透到多个环节里的考试腐败现象要全面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和法律的尊严。
四、履行职责,服务考生,营造良好环境
高考、中考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任何细小的失误都可能给考生带来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恪尽职守,相互配合,热情为考生服务,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做好高考、中考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安排见附表),确保今年高考、中考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