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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市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1-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湖北省卷烟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以及省政府244号省长令,进一步加强我市卷烟市场整顿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卷烟市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涉烟非法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烟草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

  近几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烟草市场整治工作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卷烟市场混乱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假冒卷烟和非法经营卷烟对我市卷烟市场冲击严重,导致国家税源大量流失,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对此,市委和政府领导近期对黄石烟草市场整治工作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由市政法委牵头,成立打击涉烟犯罪专班,加大烟草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一切涉烟违法活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烟草市场整治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烟草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整治和规范我市卷烟市场秩序。

  二、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涉烟犯罪活动

  各级公、检、法、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共同整治我市卷烟市场。特别是公、检、法部门要根据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的《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在实施打击涉烟犯罪工作中,果断处置,做到打击有震慑、惩治见效果,使涉烟违法大户不敢以身试法,坚决彻底遏制违法嚣张气焰。公安部门在侦查涉烟案件时,要以线追案、以线挖案、以案带案、以案追案、以案挖案,尽快侦查终结并移交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涉烟案件时,要做到快诉;法院机关要做到快审、快判。公、检、法部门要积极配合起来,组建打击涉烟犯罪专班,形成长效机制,共同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已经掌握线索且打击条件成熟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窝点、贩售网络、犯罪嫌疑人进行摧毁性打击,从快、从严将涉烟犯罪分子打击惩处到位。

  三、查堵非法“三烟”,整治重点市场

  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烟草等部门要整体联动,守好重要入黄通道,查堵非法运输卷烟、假冒卷烟和烟草专卖品的各种车辆、旅客列车、船舶,整顿城区、城关、集镇的卷烟零售市场,收缴市场上的非法“三烟”。工商部门要加大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卷烟户的力度,加大对宾馆、酒楼、茶楼等娱乐场所的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严禁干扰司法和烟草行政执法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正气的高度,从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高度出发,从维护黄石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支持司法和烟草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杜绝以罚代法为涉烟犯罪分子说情开脱,坚决禁止以任何形式干扰办案。各级纪检部门要积极介入,对违纪违法者进行专题通报和严肃查处。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烟草专卖意识;新闻舆论单位要进一步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提高市民对烟草专卖专营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全社会烟草专卖意识。对执法部门查处的涉烟典型案件、大案要案,要及时追踪报道,进行正面的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为我市卷烟市场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OO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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