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05]4号
颁布时间:2005-01-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水路交通综合检查站进行了清理整顿。现将经过清理整顿后予以保留的全省水路交通综合检查站公布如下:
湖北省水路交通黄梅县小池口检查站
湖北省水路交通武汉检查站
湖北省水路交通洪湖检查站
湖北省水路交通宜昌检查站
湖北省水路交通荆州市沙市检查站
湖北省水路交通襄樊市余家湖检查站
湖北省水路交通仙桃检查站
湖北省水路交通沙洋检查站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