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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实施放心菜工程的意见

荆政发[2005]6号

颁布时间:2005-02-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市实施放心菜工程。其实施意见如下:

  一、主要任务

  建成10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荆州区3万亩,其他县市区各建1万亩)。年产无公害蔬菜50万吨,无公害蔬菜产品标识达50个以上。生产基地蔬菜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城区批发市场、大型集贸市场和超市的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口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菜篮子”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力度,从源头上保证产品安全卫生。

  1、加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一是确定基地规模。按照城市人口人均004亩菜地的标准,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二是划定基地范围。选择通过省级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的乡镇场连片开发建成无公害蔬菜基地。荆州区以李埠镇和太湖农场为主体连片建设3万亩生态、科技和旅游三位一体的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是严格基地标准。要达到交通便利,排灌方便,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的标准。要求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水电到田头、桥涵闸配套,配备杀虫灯、遮阳网、防虫网和产地检测仪器等。四是实行基地建设的多元投入。基地由县市区统一规划,乡镇按标准建设。基地投入以农民为主,鼓励企业参与,部门积极扶持,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2、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的监测与保护。完善市、县两级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及时、有效地防治农业生产环境污染。采取坚决措施,严格禁止向“菜篮子”产品产地排放重金属废液、放射性废水、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有害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倾倒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合理施用肥料、农药,严格控制面源污染,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和高效低毒农药。对污染农业生产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3、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鱼药、肥料、生长调节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并应用放心菜生产技术。建立农药等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登记制度,在基地内设立无公害蔬菜农资专供点。农业部门核发无公害农资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的经营户要坚决予以取缔。

  4、加强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建立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安全无害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健全动植物病虫害测报预警体系,充分发挥植保、兽医等基层技术队伍及各类农业技术协会的作用,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食用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水平。

  5、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业的监管。从企业保证“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必备条件抓起,采取生产许可、出厂强制检验等监督措施,在加工源头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销售,并加大执法监督和打击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

  (二)建立安全的“菜篮子”产品产销经营体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1、建立健全放心菜产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标准、产品加工包装标准、产品运输储藏保鲜标准、动植物检疫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以及相应的技术规范。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各类市场)要严格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

  2、加快“菜篮子”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加强主产区和城区“菜篮子”产品市场建设,积极筹建产地批发市场,每个县市要建1-2个骨干批发市场。

  3、开发无公害蔬菜市场。选择或招标基础较好的公司作为开发的主体,上连市场,下连基地,实行放心菜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和全程质量管理。2005年在荆州市城区设立无公害蔬菜专供点。2006年在荆州市城区建立无公害蔬菜专供市场。积极探索无公害蔬菜和净菜配送,逐步推进集市改超市进程,争取2007年在荆州市城区实行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让市民吃上放心菜。

  4、严把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入口关。重点对各级市场上的蔬菜、瓜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各类“菜篮子”产品的药物残留进行监测。严禁销售病害病死畜禽产品、水产品以及注水肉、含“瘦肉精”的猪肉。进入超市和批发市场销售的“菜篮子”产品,应有质量卫生检验或检疫证明。没有证明的,有关生产经营者应主动送检。进入市场销售的“菜篮子”加工产品,还应具有能够说明产品真实情况的信息,如产品生产企业(地址)、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产品成份和技术指标,包括农用药物残留限量所依据的标准等。

  5、规范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秩序。各类经营“菜篮子”产品的批发市场、食品零售店应建立进货检验制度,禁止经销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要求的产品。

  6、开辟“菜篮子”产品绿色通道。各级人民政府要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撤销一切不合理的关卡,开通绿色通道,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保证“菜篮子”产品正常流通。

  (三)加大“菜篮子”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1、建立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逐步开展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荆州市城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由市农业局委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负责。各县市城区质量安全检测由县市农业局负责。2005年率先在荆州市城区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和无公害蔬菜专供点的主要蔬菜产品进行安全检测,并把检测结果在有关市场的公告栏和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2006年对生产基地和专供市场及专供点的蔬菜进行安全检测。2007年在荆州市城区实行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检测。

  2、推行“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追溯制度。从“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应有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检验检测指标及合格证明,发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有效地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对一年内出现3次卫生安全问题的生产基地,暂停其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证书,责令进行整改,并按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3、建立与“菜篮子”产品有关的认证认可和产品标识制度。市、县两级农业部门负责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报的初审和复审工作。荆州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负责“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识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标识使用的管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对申报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标识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4、对卫生安全不合格的“菜篮子”产品实行无公害化处理或予以销毁。由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督促执行。

  (四)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宏观调控。

  1、完善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根据《土地法》,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应主要用于放心菜工程建设。过去已有的一些促进“菜篮子”产品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要继续坚持,并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新的鼓励和扶持政策。

  2、加大投入力度。从2005年起,市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每年列支300万元以上,同时,整合社会资金2亿元左右,用于荆州市城区放心菜工程建设。市政府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检测体系建设、无公害蔬菜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基地开发补助和无公害产品申报奖励。各县市区也要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放心菜工程建设。财政、交通、水利、国土资源、农发办、环保、科技、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无公害生产基地的投入力度。

  3、建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抓紧建立和完善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并加快向乡镇、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经营大户延伸。要建立“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网络,搞好产品供求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指导区域间产销衔接,引导生产结构调整。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定期对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菜篮子”产品进行抽检,抽检和查处结果逐级向上报告。农业、质检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分工整理“菜篮子”产品卫生安全信息并向社会发布。

  三、切实加强对实施“放心菜”工程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荆州市放心菜工程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HTF放心菜工程实行市政府负责,市农业局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市农业部门负责放心菜工程的组织、协调和对“菜篮子”产品的生产环节进行监管。要严格监管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安全检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菜篮子”发展的措施。市发改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检验检测、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市财政部门要加大生产、流通投入,要让放心菜工程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放心菜流通环节的监管,组织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查处假冒伪劣“菜篮子”的产品,无证、无照加工和经营“菜篮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市质监部门负责“菜篮子”产品加工环节的质量卫生监管和对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市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审核、发放“菜篮子”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市环保部门会同市农业部门负责制定“菜篮子”产品种植、养殖生产环境安全标准和监管办法,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要确保在基地区域无工业“三废”污染,严格控制污染源。市水利部门负责“菜篮子”产品供水源的保护,配合环保部门搞好水质监管,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无公害蔬菜基地排灌设施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的排灌能力。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参与“菜篮子”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的规划和保护,积极扶持基地建设。市交通部门要结合乡村道路建设,积极扶持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荆州电力供应部门要搞好农电改造,积极扶持无公害蔬菜基地的电力配套建设。市公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减免有关费用,确保“菜篮子”产品运输畅通。市林业、科技、农发办等部门在项目和资金上要对放心菜基地建设给予扶持。市金融、税务部门要完善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进出口的政策措施。

  二○○五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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