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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安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2004]190 号

颁布时间:2004-11-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目前,时值年末初冬,气温变化快,风干物燥,是火灾、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等事故易发、多发季节。各级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安全等工作,站在践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冬季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认真整改,有效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全市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冬季防火安全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根据冬季火灾特点,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本单位物资聚集、人员集中、易燃易爆场所和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同时,要发动各行业、单位、街道、社区组织自查,采取日查和夜查、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法,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安及消防部门要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违章行为大检查活动,重点查处违法违章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违章使用火源电源、堵塞消防车通道和人员疏散通道等行为,尤其是对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等重要部位加强执法检查,督促火灾隐患单位加大整改力度,确保责任明确,确保事故防范机制和应急措施到位;开展冬季消防演练和备战备勤工作,认真做好扑救各类火灾事故的准备工作。

  二、认真做好低温条件下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市交委要组织力量,督促机场、车站、码头、乡镇渡口及公交车辆、轮渡船只做好防寒防冻保安全工作,并要加强调度,落实维护保养措施,减少和避免车船故障,确保车船安全正常运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要对客货运输重点单位加强冬季交通安全教育,并安排警力,加强道路巡查,组织牵引事故和故障车辆,及时排除路堵,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三、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事故防范工作。市城管局要组织人员做好长江、汉江上的桥梁及全市所有立交桥、高架桥的防滑、防冻、清扫化雪等物资、技术和人员准备,落实各项防寒防冻措施;市房产局要组织力量对各区的危房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处理,防止出现房屋倒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城投公司要采取措施,加强供水、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范工作,做好自来水管、煤气管道的防冻保供工作,保证正常安全供水、供气;武汉供电公司、省电信公司市分公司要组织力量随时抢修设备和线路故障,确保供电安全和通讯畅通。

  四、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市建委要开展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全市各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施工现场塔吊、脚手架及深基坑开挖等方面的安全措施,避免发生高空坠物伤人等安全事故;督促各开发单位对建设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监护。

  五、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市经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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