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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荆门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5]55号

颁布时间:2005-08-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环保局制定的《关于荆门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三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荆门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市环境保护局 2005年7月)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工业企业烟粉尘、城郊区开山炸石、城市扬尘和油烟污染,确保全年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保持在85%以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比上年减少2%。

  二、整治工作内容、措施及责任单位

  (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监管

  1、继续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心城区烟(粉)尘排放总量比上年减少2%。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对葛洲坝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进行深度治理。加大技术更新力度,增加大修频次,改善环保设施,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任务,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生产区内无组织排放粉尘及二次扬尘,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约束,开展生产岗位工业卫生循环整治,做好收尘密封、堵漏工作,落实道路清扫防扬尘措施,切实削减粉尘、扬尘排放总量;2005年7月30日前完成《葛洲坝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开采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采取工程措施与植被恢复措施相结合,做到“点、线、面”相结合,形成完善的防治体系,并逐步落实相关措施。责任单位:葛洲坝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督办单位:市环保局

  3、加大城区其它重点污染源烟粉尘治理。荆门热电厂4#炉的烟尘治理在今年年底前完工;督促石化总厂加强管理,做好瓦斯系统平衡工作,尽量减少火炬燃烧次数,使城东石化电力工业区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东宝区政府、掇刀区政府要加强对所辖城区内小企业烟粉尘治理,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东宝区、掇刀区政府

  4、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监管力度,确保城区重点污染源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率达98%以上,对葛洲坝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热电厂等烟粉尘排放大户实施昼夜监控,严肃查处偷排行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5、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对企业排污情况全面检查,发现违法排污的,依法处罚。对已经处罚仍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并责令停产治理,未经市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开展城区采石场、碎石场专项整治

  1、加大《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城郊区毁林开荒新建煤矿非煤矿的通告》实施力度(2003年4月1日发布)。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

  2、关闭青山水泥厂周边的青山石料厂、建材化工厂、群欣采石厂的塘口及碎石生产线。对城郊区现有采石场、碎石场等企业,一律不再办理延续手续。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继续加强对城郊区内石灰石开采的监管,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限期治理,治理不能达标的,停止供应火工用品。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4、抓好采石场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对城郊区已关闭的采石场,由市财政逐年拨付一定的资金,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委恢复植被;对继续开采的采石场,由市水利局与采石企业签订《采石场水土保持协议》,督促企业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

  (三)加大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力度

  1、争取两年内完成四干渠中心城区段渠堤路面的硬化、绿化和亮化及渠道护坡硬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漳河工程管理局,市水利局

  2、加大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中心城区全面推行混凝土集中搅拌;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对建筑工地、市政施工采取围档、洒水、密闭运输、路面硬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加强建筑渣土管理,杜绝建筑垃圾抛洒、乱倒现象。责任单位:市建委

  3、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防治路面扬尘污染。逐步推行机械化清扫,减少路面扬尘;完善全天候保洁,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的清扫保洁质量监管,提高洒水频次;做好小街小巷的硬化、净化、美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东宝区政府,掇刀区政府

  4、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彻底消灭“二次污染”。继续实施“垃圾不落地”工程,密闭运输垃圾,加大无害化处理力度。责任单位:市建委

  5、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物料堆场的扬尘污染防护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

  (四)治理饮食业油烟污染

  1、按照现行市、区所辖的饮食业单位划分(市环保局负责市级管理的饮食业单位,各区环保局负责所辖区的饮食业单位),市、区分别召开饮食业单位及其管理部门会议,布置饮食业油烟治理工作任务,积极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东宝区政府,掇刀区政府

  2、因排放油烟引起环境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业单位,应于60日内安装好油烟净化装置;位于中心城区或风景名胜区的饮食业单位以及城区单位食堂,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东宝区政府,掇刀区政府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汪联舫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重阳、市建委主任高占松、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宋本文任副组长,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东宝区政府、掇刀区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本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各尽其职,积极配合,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有关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并将部分考核任务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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