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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112号

颁布时间:2005-08-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我市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奖励扶助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决策,是一项得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衷心拥护的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近期,要把奖励扶助对象核查复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完成核查复审任务。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做好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落实。要强化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谁调查登记、谁负责,谁取证、谁负责,谁审核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政策执行出现问题、违纪案件查处不力、配套资金不落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政府有关领导及

  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坚持求真务实,全面核查复审。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核查复审,是资格确认的重要环节。各地要严格按照政策口径,突出抓好入户见面核查和背靠背取证两个关键环节,对2004年、2005年度所有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核查复审,确保每个符合条件对象的基本情况、婚姻史、生育史、收养史、现存子女情况等基础信息准确无误,确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也不纳入。要认真对照规定的确认程序,查缺补漏,差什么补什么,欠缺什么完善什么,确保程序到位。同时,各地必须按照“一人一档、一式三份、分级分类建档”的原则,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建立和完善《个人档案》。凡核查复审工作未全面完成、资格确认有疑点的地方,要抓紧进村入户逐人逐项检查,8月份要全部完成。各地核查复审结束以后,市政府将组织力量进行质量抽查。

  三、加强部门联动,完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宣传、人口计生、财政、纪检监察、审计、公安、民政、农村信用联社、信访等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地要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奖扶工作协调运转和健康运行。要围绕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细化工程流程,规范确认和退出程序,强化核查复审工作,建立起奖励扶助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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