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04]160号
颁布时间:2004-12-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4年12月3日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已经原则同意市工业科技学校、市财贸信息技术学校、市电子科技学校、市机电工程学校四校合并,组建十堰市职业技术学校。为保证四校合并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自12月2日起,上述四校财务只支出人员工资和购买必须的办公用品,不得处置任何财产;人员以2003年底人事、编制部门核定的为准。对在合并期间弄虚作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服从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地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尤其要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确保整合工作高效、有序地稳步推进。
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