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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招商局关于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湖北代表团荆州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5]41号

颁布时间:2005-07-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招商局拟定的《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湖北代表团荆州分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湖北代表团荆州分团工作方案

(市招商局2005年6月30日)

  根据省政府指示精神和《湖北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鄂商技〔2005〕4号)要求,全省将组成“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湖北代表团”,于10月12日-17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高新技术成果的展示和交易,并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要求各市州组成分团参加。为此,我们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高交会”这个国家级、国际性的高新技术成果交易盛会,积极推进荆州“工业兴市”战略的全面实施。通过展示和宣传荆州的高新技术产业成果,努力推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重点加强我市自有知识产权项目的对外招商。以本届“高交会”为平台,通过外引内联,进一步加强我市与港澳及珠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系与合作,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湖北代表团荆州分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应代明任组长,副市长杨玉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招商局,由市招商局局长卢明和任办公室主任。提前开展相关组织筹备工作。

  三、参团单位及人员

  荆州分团由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高新技术成果展示、推介企业和项目招商及签约企业的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组团。人员控制在80人以内。

  四、主要活动

  荆州分团的整个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招商局承办,市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局和信息产业局协办。

  (一)参加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的高新技术成果展示和场内交易洽谈活动;

  (二)举办“荆州(深圳)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暨招商项目推介会”;

  (三)参加湖北代表团在深圳举办的大型签约活动;

  (四)约请、拜会客商,洽谈合作项目。

  五、项目准备

  科技成果展示项目及相关展示资料和展示设备,由市商务局、科技局和信息产业局负责。市商务局负责3个展示项目、科技局负责3个项目、信息产业局负责2个项目,并提交市招商局统一上报。招商项目册及其宣传推介资料和签约项目的督办落实事项由市招商局负责。县市区、荆州开发区和市直机关参会部门和单位,各准备3个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签约项目,项目文本于9月中旬以前报市招商局备案。

  六、客商邀请方式

  各参团单位及项目签约单位对口邀请;市招商局委托邀请;协办单位协助邀请;其它方式邀请。

  七、资料准备

  (一)科技成果展示的图片及文字资料。由市商务局、科技局和信息产业局分别组织准备,8月底报市筹备办统一制作展牌;

  (二)市领导在“荆州(深圳)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暨项目推介会”上的致辞及多媒体的印制和编译,由市招商局负责;

  (三)《荆州市分类重点招商项目册》的编译和印制,由市招商局负责;

  (四)《荆州市情简介》(含优惠政策等)的编译和印制,由市招商局负责;

  (五)《荆州招商》光碟的修改和制作,由市招商局负责;

  (六)其它会务活动资料的编印,由相关部门负责。

  八、经费来源

  市领导和市分团工作人员的参会经费由市财政补贴;筹备、联络、宣传、资料印制和客商宴请等综合费用,由市财政补贴;其它参团人员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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