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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肥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5]122号

颁布时间:2005-09-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肥料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肥料的登记管理,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肥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农办农〔2005〕46号)精神,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肥料登记及管理工作。省农业厅要规范肥料登记审批程序、完善相关标准、严格登记范围,切实做好复混肥等肥料的申请、受理、检测、试验示范、评审、公告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把肥料市场准入关。

  二、加大肥料质量监管力度,整顿肥料市场经营秩序

  当前是肥料生产的旺季。各级政府要组织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叶面肥等肥料进行检查。对群众投诉多的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整治。要通过肥料市场的整顿,对不合格产品予以曝光,对不合规证照依法予以吊销,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肥料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或减少不合格肥料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维护合法肥料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肥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业、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要担负起当地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搞好协调,采取有力措施,搞好肥料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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