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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

长府办发[2005]64号

颁布时间:2005-11-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关精神和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现就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执政为民为宗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通过开展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提高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服务水平,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深化服务型政府奠定基础,加快长春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着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府职能框架,将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整合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切实转变观念,理顺政府职能。以为民、利民、便民为宗旨,努力营造亲商、富商、扶商的思想氛围,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深化机构改革,使政府组织机构更加合理、科学和高效。

  要理顺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明确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明晰省、市、县(市)责权。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下移管理重心”的要求,对本部门与县(市)经济社会相关的所有管理、审批、收费、行政执法等权限进行梳理,确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审批权限,研究具体下放方式,制定规范行使下放权限的办法,指导好县(市)、基层和企业用好权。切实做到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一定不管,该由谁管的交给谁管,实现权责利相统一。

  (二)创新管理方式方法。要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工作中难以发挥作用的审批事项,严肃认真地做好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和服务项目以及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做到应清尽清,应减尽减。全市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及收费项目,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进行办理。要注重制度创新,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建立后续管理制度,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不能出现“放”后的混乱,不能“一减了之”。

  要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做好省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相关预算指标划转及结算项目的清理、核对工作,确保体制调整后的平稳衔接。依法规范财政收入、分配和资金使用制度,抓好振兴老工业基地等一系列财税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收支结构,逐步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要加快“金财工程”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开发完善财政业务网络建设系统。

  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促进制度创新。要进一步提高政策资源、信息资源、财政资源、支持和倾斜力度的透明化、公开化、市场化,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和再分配,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减化行政流程,积极推行电子政务,优化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各级政府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要继续坚持民主监督制度,促进立法决策的公开和民主化,认真落实复议、处罚、许可和收费等执法程序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督检查和依法行政考评,要强化政府机关问责制,确保公共行政权力的公正、有效运行,树立责任政府形象。

  (四)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重点解决企业和群众负担问题,全面进行清理整顿;重点解决市场环境问题,下大力气整治市场经济秩序;重点解决服务和效率问题,努力完善全市办事大厅的建设。要加大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力度,建立投诉举报联席会议制度、跟踪服务回访制度、明查暗访制度,严格遵守软环境建设的“十条高压线”,充分发挥“96123”投诉举报电话作用,严肃查处干扰和破坏发展软环境的案件。要全力打造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实行信用信息公示制,以政府信用建设,带动社会信息建设。

  (五)深入推行“阳光政务”。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作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贯穿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要建立政府决策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努力创新公开载体,深入推行“阳光政务”,提高权力运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改善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规范政府业务流程,构建适应信息时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组织形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深化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机制,强化网络单位整体功能,广泛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完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挖掘潜力,提高受话能力,推进市长公开电话进乡镇、进社区、进媒体活动,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回应体系。

  建立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政务中心管理服务水平。要努力实现基本建设项目“一次性”收费,畅通振兴老工业基地等重大项目快速审批通道,实行首席负责人制和全程办事无偿代理制,实现一次性办结率达到95%以上。不断完善政务中心的各项服务设施及功能,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六)转变政风,建设一支合格的公务员队伍。开展“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要与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使先进性教育成为持续推动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并形成推动长春经济新一轮快速发展的浓厚氛围。要以“服务创优、效率提速、素质提高”为目的,着力建设求真务实的学习型机关。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要从改进机关作风抓起,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要力戒形式主义,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认真总结经验,抓好示范引路,推动工作创新。要突出解决“文山会海”问题,改进会风、文风,提倡“精文简会”。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把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贯彻到每个工作环节中,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化。要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符合社会需要的培养机制、开放灵活的流动机制、与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等途径,形成政府公务员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机制,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发展公共服务事业。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就业,关注和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建立和完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实施有效的社会控制,打造“平安长春”。在强化社会常态管理机制的同时,逐步完善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快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公用事业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类公共产品的需求,努力打造“和谐长春”。

  三、加强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是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调整的一项长期系统工程,要解放思想,大胆尝试,主动实践,不断探索。要从战略高度,把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作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事关全局的工作重点抓紧抓好。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除了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事务外,市直机关党工委、市软环境办、监察局、法制局、人事局、财政局、建委等部门选调部分人员参加。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和配备专门力量加强这项工作。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有关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文件资料,查找本地、本部门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搞好宣传发动。要搞好思想发动,组织好以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密切联系媒体加大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机制。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调度和督促检查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组织人民群众对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评议,确保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关于开展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关于开展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为开展好长春市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经市政府同意,从2005年11月至2006年6月末,集中开展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及步骤

  本次活动范围主要包括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发动准备阶段。召开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长春市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落实办公地点及活动经费。11月上旬,召开全市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动员大会,对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并通过自身查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等方式,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好具体整改措施。这一阶段从实际出发,全市重点解决8个问题:

  (一)向县(市)、区下放权力的问题。一切从有利于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出发,能够下放的权限,都要下放到位,通过下放权力,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部门事权,理顺政府职能,以及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关系,促进行政理念的更新和行政职能的转变。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解决“窗口事权”问题。一是设立首席负责人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赋予首席负责人有关审批权限,以委托部门的名义全权履行行政审批职权,努力实现事权到窗口;二是搞好“双进入”(行政审批和收费全部进入大厅)工作。对法律法规授权部门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要全面疏理。在梳理过程中要同时进行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审批时限,清理收费项目,把提高工作效率落到实处;三是解决能够进厅的审批和收费事项全部进入大厅受理问题,对梳理后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项目认定后,要将有利于服务经济和方便群众的,涉及联合审批的事项,坚持能进则进。同时,对于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也要纳入到中心办理。实现“阳光作业”,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四是依法告知、提供优质便民服务。要在全市行政办事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明确办事时限、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三)创新管理方式,重点解决实行“一个窗口进出”和全程代办制问题。在政务中心大厅每个部门都要设立一个统一受理窗口,实现一个窗口进出。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项目,市领导包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抽调懂业务的后备干部,试行全程代办,努力实现一次性办结率在95%以上。总结经验后在全市各个办事大厅全面推开。

  (四)基本建设“一次性”收费问题。开发网上收费软件,使收费更加安全、高效,杜绝人为的“减、免、缓”。

  (五)建立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和回应机制的问题。充分发挥市长公开电话、信访办等部门作用,采取新闻发布会、市民旁听政府会议、新闻媒体监督以及政府网站在线服务等形式,着力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重点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和群众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工作。

  (六)强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主动服务的问题,各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承诺制,要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上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公开承诺。同时,对于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项目要主动上门服务,以实际行动营造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氛围,进一步促进职能转变和服务质量提高。

  (七)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问题,。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加强对全市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全市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奠定基础。

  (八)加强纪律教育,强化队伍建设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软环境建设的十条规定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四个禁止”的规定,通过这次活动强化工作职责和制度建设,培养和锻炼一支依法行政、高效廉洁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明年4月份,召开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市直部门中树立一批典型,开展工作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督促和指导好县(市)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形成整体推进,上下齐动,扎实有效的工作局面。

  第三阶段:工作成果验收阶段。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是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和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是一项长期性、循序渐进性工作,应建立长效机制。市里将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和督导组进行督促检查,以每半年为一考核阶段,重点检查市直部门制定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自身查摆和征求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群众对政府部门服务满意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和群众通报活动进展情况。采取群众代表评议等形式,对活动的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测评。同时,把这次活动作为对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考核重要条件之一。明年7月初,召开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崔 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发锁 市政府秘书长

  闫玉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 员:傅铁石 市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王 南 市监察局长

  孙恒笑 市人事局长

  钟振明 市建委主任

  林 平 市法制办主任

  卢有富 市财政局长

  何 群 市政务公开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闫玉华同志兼任;副主任何群。市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调度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市直各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阶段性活动结束后,市直各职能部门要按照《长春市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意见》,进行认真总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努力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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