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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金山区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金府办发[2005]67号

颁布时间:2005-10-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金山区旅游局:

  《上海市金山区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月八日

  上海市金山区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区(县)政府转变职能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2005]12号)和《中共金山区委、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山区区级机关部分机构和职能调整的方案》(金委发[2005]120号)的规定,将原区商业旅游委员会中旅游管理职能划出,组建区旅游局。上海市金山区旅游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有关旅游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旅游发展规划,制定旅游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同制定旅游跨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跟踪境内外旅游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旅游产业发展的导向性建议;研究制定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新兴旅游业态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资讯等各类旅游企业及旅游办事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做好旅游线路和旅游集散站的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五)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完善旅游市场;制定旅游形象宣传计划,重点推介本区旅游活动和旅游线路;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指导本区旅游企业及旅游办事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

  (六)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旅游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区域间旅游信息互通,并向公众发布相关旅游信息;会同有关部门为旅游电子商务提供相应的保障和公共服务。

  (七)组织对本区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制定旅游资源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管理和开发指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旅游专项资金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九)指导旅游行业人才开发、交流和管理;负责制定旅游人才培训规划和专业技术岗位标准;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工作。

  (十)对旅游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主要工作职责,上海市金山区旅游局设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旅游管理科、旅游发展科。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事务工作以及会议组织,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人事、文秘、机要、监察、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提案处理以及政务信息等;负责制订全年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考核;负责机关办公经费的预算、申报、使用;负责后勤保障等内务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海洋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2名,设主任1名。

  (二)旅游管理科负责全区旅游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星级宾馆、饭店、国内旅行社、及旅游服务单位的评定、年检;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工作;对旅游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本区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做好统计工作,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三)旅游发展科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旅游发展规划,制订旅游专业计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制订旅游跨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节庆和旅游交易会,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完善旅游市场,制定旅游形象宣传计划,重点推介本区旅游活动和旅游线路,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指导本区旅游企业及旅游办事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旅游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区域间旅游信息互通,向公众发布旅游信息,会同有关部门为旅游电子商务提供相应的保障和公共服务;负责联系局属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上海市金山区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正、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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