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价费函[2004]52号
颁布时间:2004-03-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物价局
黄冈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黄冈第一人民医院“X刀”等大型医疗设备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黄价费[2004]48号)收悉。结合当前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有关医疗机构的“X刀”、螺旋CT等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治疗价格委托你局会同市卫生主管部门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1年版)》的要求,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试行价格,并报省备案。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就地研究解决。试行价格执行到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出台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