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价费函[2004]51号
颁布时间:2004-03-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物价局
襄樊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定螺旋CT检查治疗费标准的请示》(襄价费字[2004]39号)收悉。结合当前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有关医疗机构(东风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襄樊医院)的螺旋CT检查价格委托你局会同市卫生主管部门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1年版)》的要求,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试行价格,并报省局备案。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就地研究解决。试行价格执行到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出台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