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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9-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放心办)、省级有关部门:

  近期,媒体报道了一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严重威胁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迅速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这次学校食堂专项整治以民办院校和农村中小学食堂为重点,内容是加强校园内食堂和饮食摊点主体资格审查,依法取缔无证照饮食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

  通过整治,使民办院校和农村中小学校园的饮食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食堂和饮食摊点餐具消毒和卫生制度得到落实,食品原料和调味品质量安全得到控制,学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二、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级教育和卫生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级签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将这次专项整治的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人员。各级卫生部门要严格学校食堂和饮食摊点卫生许可的审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对卫生条件不达标的要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要逐步实行学校食品安全巡查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认真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使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措施在学校落实到岗位。要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经费投入,加强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制,改善食堂食品加工贮藏条件,使食堂规模与办学规模相适应。要加强对食堂、饮食摊点经营行为的管理,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坚定予以取缔。

  各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放心办)要加大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校园食品经营秩序混乱、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当地相关监管部门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迅速安排,部署到位学校食品安全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大事,也是地方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放心办)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这次学校食堂专项整治。要立即召开会议,分析当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尽快部署有关专项整治工作。

  各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放心办)于10月底之前,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11月上旬对各市(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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