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协常委对构建和谐陕西所提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66号

颁布时间:2005-08-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协九届十四次常委会议于2005年7月12日至14日在西安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贯彻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构建和谐陕西建言献策。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在会上通报了构建和谐陕西的情况。会上,省政协常委们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理论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现将省政协常委们就构建和谐陕西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办理省政协常委意见、建议任务分解一、省政协常委提出的六个方面的意见(一)要把坚持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物质基础。陕西是欠发达省份,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发展特色经济,培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发展的活力,才能为构建和谐陕西奠定坚实的基础(由省政府研究室商省发改委办理)。

  (二)要把扩大就业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重要调控目标。我省就业压力大,解决就业矛盾的任务相当繁重。我们要坚持把培育经济增长点同拓展社会就业面有机结合起来,既通过促进经济发展来扩大就业,又通过扩大就业来促进经济发展。既要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培育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又要重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和再就业的指导和培训,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复员转业军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特别要重视大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鼓励和帮助各类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再就业(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办理)。

  (三)要把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办理)。

  (四)要把逐步理顺分配关系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重要课题。要正确处理“加快发展经济”与“缩小收入差距”的关系,在积极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改革工资制度、调整税收制度等调控措施,增大在“三农”、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益文化、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支出比例,把有限的财力向社会事业倾斜,向贫困落后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切实解决好城乡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城乡群众的生活质量,使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果(由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办理)。

  (五)要把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重要条件。我省文化、卫生、基础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滞后,特别是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比较缓慢。要优先发展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重点抓好“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切实把改善农村学校、城市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作为市、县政府重点工作来抓;大力增加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推进以县(乡)文化馆(站)为重点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大力推进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城镇要积极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要巩固三级医疗卫生网络、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不断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由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办理)。

  (六)要把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作为构建和谐陕西的重要内容。我省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涉法涉诉等上访案件比较多,应及时妥善处理,尽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把解决矛盾纠纷纳入法制化轨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利益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由省综治办、省信访局办理)。

  二、省政协常委提出的具体建议(一)有关县域经济发展问题。省、市政府应重视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在项目安排上进一步对县域倾斜,提升贫困县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水平。黄龙县森林茂密,被称为“陕西一叶肺”,建议对黄龙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黄龙县与黄龙山林业局“林政合一”,或设置黄龙特区(由省县域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

  (二)有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问题。要关注农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特别是部分农民的宗教信仰及宗教情结。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重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中坚作用(由省宗教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办理)。

  (三)有关缩小城乡差距问题。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从战略主导产业、区域优势产业、地方特色产品三个层次上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劳务经济。要抓好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加快小城镇建设,特别要突出重点,择优培育片区中心镇。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机制,要适应新形势,加大乡(镇)和行政村的撤并力度,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由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省民政厅办理)。

  (四)有关推动非公经济问题。建议省上进一步做好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细化和修订工作,做到省、市、县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统一和衔接。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经济事务活动的直接干预。要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为重点,为民营经济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大力培养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加快向社会组织转移社会管理职能(由省工商局、省审改办办理)。

  (五)有关发展社区银行问题。我省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应提出专门的社区银行发展战略。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局建议,组成调研机构,对社区银行培育和发展的理论和政策深入研究,拿出指导性意见。按照“统筹兼顾、严格规范、先行试点、慎重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发展社区银行(由省发改委商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办理)。

  (六)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依靠政策和科技进步,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控制重点污染源。建立矿区环境补偿机制,切实抓好矿区环境保护工作,科学编制规划,搞好政策引导,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由省环保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局办理)。

  (七)有关人口出生性别比平衡问题。要把改善人口出生性别比列为各级党政领导人口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加快建立有利于女孩成长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对策研究,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由省人口计生委办理)。

  (八)有关农村劳务输出问题。增强劳务输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筑市、县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平台,让农民掌握可靠劳务信息。积极培育和发展劳务中介机构,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以市场为导向整合培训资源,打造当地主导品牌。走劳务输出基地化道路,全方位开展劳务合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

  (九)有关遏制虚高药价问题。加快推进医疗改革,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开管理,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加快医疗单位的改革步伐,将医院的后勤服务从医院的编制中剥离出去,转为社会化服务。改革医药行业低水平重复生产的现状,加快医药企业的重组,振兴民族医药行业。改革药品定价过程中药品成本审核办法。健全细化药品生产及流通的法规、条例(由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办理)。

  (十)有关司法建设问题。建立回避、异地交流、定期轮岗、依法轮岗以及不合格者淘汰制度。努力提高司法人员办案水平,切实规范司法人员办案行为。实行严格的司法责任制度,建立规范的司法监督制度(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办理)。

  (十一)有关城市社区建设问题。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各级政府要明确社区的性质和功能,坚持社区建设的正确方向。统筹协调,积极探索我省社区建设的投入机制。奋起直追,加快我省城市社区建设(由省民政厅办理)。

  (十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建议省政府组织发改委、财政厅、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炭工业局对煤矿维检费和安全基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财务监督约束机制,并由以上四部门形成联合检查组,督促各地市煤矿按规定提取“两费”,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省上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应届高中生报考煤炭院校,为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由省发改委商省财政厅、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局、省教育厅办理)。

  (十三)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建议国家加快《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的制定。建立健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理顺我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重点地加大对食品安全制度和体系的建设。重点扶持一批上规模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

  (十四)有关农村社会治安问题。要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抓农村治安防控工作的责任制,使各级党委、政府能够坚持治安与致富并重,经济与稳定同抓,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农村基层综治组织建设。逐步增加对农村治安建设的投入,改善基层工作人员的办公、交通和通信条件,落实相关待遇,确保其充分发挥作用。高度重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技能培训(由省综治办办理)。

  (十五)有关社会诚信教育和社会道德建设问题。要加强全民诚信教育,不断增强信用意识。各级政府应将信用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目标,落实责任,抓出成效。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资信评估机构。充分发挥诚信对企业的自律作用。建立失信惩罚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各行各业都要采取具体措施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目标。各类学校都要采取切实措施,把“学好功课,学会做人”作为并重的育人责任加以落实(由省整规办、省教育厅办理)。

  (十六)有关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在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中小学校要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中等学校设立心理教育课程和咨询辅导机构。各地可商请政法部门牵头,建立政法、教育、关工委、乡(镇)政府、街道社区等部门和机构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委员会,整合街办、城镇、社区资源,发挥社区功能,建立并开放有关文化设施,组织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不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公共网吧的安全合格检查和管理(由省综治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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