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5]63号
颁布时间:2005-08-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及调整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5]23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将黑龙江省国际减灾委员会更名为黑龙江省减灾委员会,同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相应调整其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王东华(副省长)
副主任:赵文洲(省政府副秘书长)
委 员:郑丽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巡视员)
高 蓓(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长斌(省科学技术厅助理巡视员)
沈玉成(省民政厅厅长)
赵天鹰(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建辉(省财政厅副厅长)
徐飞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庄 严(省建设厅副厅长)
李 伦(省交通厅助理巡视员)
谷文义(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王兆斌(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王 铁(省水利厅副厅长)
林鸿绪(省商务厅助理巡视员)
王恩海(省卫生厅副厅长)
刘凤凯(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树胜(省统计局副局长)
王海军(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高志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雁江(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李树铭(省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
屈 谦(省森林工业总局副局长)
刘万军(省气象局局长)
鲍英华(省测绘局副局长)
刘忠宪(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
张锡杰(省地震局副局长)
马良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副局长)
韩玉林(省公安厅助理巡视员)
刘 宁(省广播电视局副总编辑、黑龙江电视台副台长)
申立国(省科学院院长)
唐衍伟(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王振川(省红十字会副会长)
孙柏涛(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副所长)
党保华(省军区副参谋长)
董 明(省武警总队副总队长)
黑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
秘书长:赵天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