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政发[2005]24号
颁布时间:2005-10-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大庆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通知的通知》(黑政发[2005]57号)要求,将从2006年开始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就大庆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已成立大庆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此次普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及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部署,认真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合作。要选调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会计和统计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组建普查队伍,并搞好培训。要为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普查经费。
三、搞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此次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参与和配合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大庆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韩冬炎 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