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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解决好特困家庭大学生按时入学问题的紧急通知

颁布时间:2005-08-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呼和浩特市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解决好特困家庭大学生按时入学问题的通知》(厅发[2005]39号)要求,现就抓紧解决好特困家庭大学生按时入学问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是城乡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让贫困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大学生入学问题,在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全委会上提出“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因家庭困难而辍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救助贫困大学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协调、精心组织,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确保对因家庭贫困而无力赴学校报到入学的大学生给予救助。

  二、认真搞好调查,摸清贫困大学生的底数,研究拟订具体的救助方案或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对贫困大学生实施长效救助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民政部门是做好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确保在读和新考录的大学生在2005年8月30日前按时赴校报到。

  三、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大都在假期进行,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做到随时申请,随时审批,确保新学年开始前完成审批和一次性入学救助工作。

  四、各旗县区务于9月15日前将救助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和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低保办公室。

  200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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