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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团委关于加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内党办发[2005]31号

颁布时间:2005-08-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团委关于加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团委关于加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2005年8月1日)

  为进一步引导和带动大中专学生发挥知识和技术优势走自主创业之路,培养造就一大批能够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自主创业型人才队伍,营造全社会努力创业的氛围,现就加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工作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区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能否保持一个较长的经济快速增长期,人才是关键。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人才资源。在高校扩招、分配制度改革和经济结构多元化的大背景下,通过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创业热情,引导、鼓励和扶持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积极发挥他们在观念、知识、技术、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可以在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过程中,实现知识向资本的转换,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和旺盛的活力。

  2.加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是扩大就业的需要。当前,我区的就业形势仍然严峻,结构性失业的问题仍然突出。鼓励大中专学生走自主创业之路,使他们不仅成为求职者,而且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不但是解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还可以发挥创业的“倍增”效应,带动社会上更多人就业,进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各方面需求。同时,扶持帮助大中专学生创业成功,对于鼓舞全民创业的士气、引导全民创业的潮流,带动更多的城乡群众投身创业,进而更好地解决就业问题,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加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是培养高素质青年人才大军的需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经济增长对人才的需求已由过去的简单型转向复合型,由知识型转向技能型。为大中专学生提供创业的各种条件和平台,挖掘他们创新创业的潜能,使书本知识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把知识资源直接转化为创业资源,使他们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发挥好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的导向作用,对于打破人才高消费现象、推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对于增强大中专学生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开拓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他们在市场经济中的适应能力、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进而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素质青年人才大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4.加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市场规则,服务大中专学生创业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并完善以大中专学生为主要对象、以民营经济为主要发展方向、以第三产业特别是知识服务业为主要发展领域的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和开发体系。

  5.加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工作原则是:(1)坚持育人为本,加强创业教育,丰富创业实践,把提高大中专学生创业素质作为首要任务。(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创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3)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导向相结合,不断优化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的成长发展环境。(4)坚持整合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的良好局面。

  三、以培养创业素质为中心,切实加强大中专学生创业教育

  6.把创业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之中。创业教育是创业实践的基础,学校是对大中专学生开展创业教育的“第一课堂”。教育部门要重视创业教育在大中专学校的推广普及,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创业思想教育和创业技能培养。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创业教育的课程建设,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专门的创业教材,开设创业教育课程;选聘素质高、业务精的经济管理类和负责学生工作的专兼职教师从事创业教育研究与教学,并指导各个任课教师有意识的将创业思想教育渗透到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大中专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创业教育。

  7.开展青春创业论坛活动。共青团组织和教育部门要广泛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征文、主题报告会、创业大讨论等各种活动,引导大中专学生解放思想,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念,确立切实可行的创业方向和目标,选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创业途径。

  8.实施大学生职业导航计划。通过聘请人力资源专家、政府官员、青年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者与在校大中专学生结对指导的方式,利用他们的丰富学识、成功经验和社会阅历指导帮助大中专学生进行职业设计和人生规划,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提供项目论证、业务咨询和决策参考,进一步增强创业指导的针对性。

  9.完善创业培训的社会体系。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为青年提供创业指导和各类培训项目,实现资源共享,切实为青年创业创造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SYB”(创办你的企业)教育培训引入学校,为在校大中专学生提供免费深入的创业指导,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为培训工作在大中专学生中的普及推广提供切实保障。

  四、完善措施,不断优化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的社会环境

  10.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有关扶持政策。各级政府要积极为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或经营性组织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鼓励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的市场准入政策,降低他们自主创业的成本,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周到服务。税务部门要根据国家税收制度,制定支持大中专学生创业的税费政策。改革与发展、土地部门要按照我区产业发展的整体规划核定价格、土地政策。公安部门要在人员流动、户口准入方面,进一步放宽条件。

  11.建立鼓励自主创业激励体系。学校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用来奖励在校期间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大中专学生,进一步激发大中专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组织、人事、共青团、劳动等部门要联合设立“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人才奖”,按照从就业培训、人才奖励资金中切出一部分、社会筹集一部分的原则建立专项自主创业人才奖励基金,奖励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自主创业青年,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创业、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

  12.建立和完善社会评价机制。教育部门可把大学生自主创业纳入学校一次性就业率的统计中,给经过培训选择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颁发《自主创业证》,以此作为政府扶持奖励的重要依据。在学校积极推行《大中专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制度,进一步完善评估体系,真实客观地记载大中专学生的创业实践教育经历,不断强化《大中专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作为社会评定大中专学生整体素质认同程度的依据,并作好与《自主创业证》的衔接工作。

  13.创建大学生创业园。各级政府要支持学校、开发区、企业等,按照科学规划的要求,创建鼓励扶持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的创业园,有条件的可建立专项产业孵化基地。制定相应政策引导农村牧区利用集体土地(草牧场)或其它方式,鼓励支持大中专学生到农村牧区创建现代化、标准化草牧场。积极研究探索机制科学、运行规范、绩效突出的创业园管理模式,使创业园真正成为青年学生自主创业的平台。

  14.为大中专学生创业提供资金保障。金融部门要设立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资金专项用于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贷款贴息。劳动就业、工业办等部门要把现有扶持就业和兴办小企业的资金、贷款向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倾斜。鼓励各类风险投资机构为有好的创业计划及科技成果项目的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融资渠道。要逐步研究和完善相关担保体系、信用体系建设。

  15.成立“自主创业青年企业家协会”。共青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团结自主创业青年,把从大中专学校毕业后经过自身奋斗取得一定成绩的中小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组织起来,及时了解和反映他们的创业需求和呼声,建立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为他们的成长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16.建立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库。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自主创业的项目化实施,整合项目资源,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全区大中专学生创业项目征集活动”,重点征集加工技术项目、加盟连锁项目、新产品代理项目、科技成果专利项目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适合大中专学生特点、可操作性强、风险相对较少、市场潜力较大的创业项目,组织汇编《创业项目》,在媒体上公布自主创业实施的各类项目,发布相关信息。

  17.建立大中专学生创业网站。各高校要建立专门服务于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的网站或网页,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整合创业资源,完善各项服务功能,使之为大中专学生创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服务。

  18.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各级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设立“大学生自主创业服务日”,开设固定的“服务电话”、“服务专柜”,定期开展创业咨询进校园、送政策到校园等活动。各级政府要积极培育社会中介、咨询服务组织,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业、商务、农牧、水利、林业、扶贫开发、科技等部门要为大中专学生和青年自主创业提供项目、信息、技术支持和指导。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服务中心(设在内蒙古团委),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具体指导服务。

  五、注重创业能力的提升,构建大中专学生创业实践体系

  19.开展大学生见习就业行动。学校要组织大中专学生深入企业定期开展见习实践活动,帮助大中专学生尝试创业经历,体验创业感受,缩短步入社会的不适应期。要把见习实践纳入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学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企业要结合实际,根据需要配合学校做好见习就业学生的实习和管理工作。

  20.开展大中专学生“三下乡”、“四进社区”等社会实践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是新形势下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有效载体。要广泛发动大学生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学校要加强与地方沟通,进一步丰富实践服务的内容,创新实践的形式。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社区和农村牧区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大学生自身优势为推动城市社区、农村牧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作用。

  21.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共青团组织要联系卫生、教育、农牧业等部门在大中专学生中组织招募青年志愿者,到基层开展支医、支教、支农(牧)等专项志愿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扎根当地,自主创业。教育、财政、人事、共青团等部门要认真抓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项政策的落实,制定出台具体措施和办法,引导和鼓励区内外的大学生志愿者留在服务地,自主创业。

  22.加强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学校要主动与企业、城市社区、农村牧区、各类开发区等联系,本着合作共建、双向受益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对于为大学生开展就业见习、创业实践的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要通过多种方式给予支持和鼓励。

  六、以弘扬创业精神为主题,大力营造浓厚的创业文化

  23.培育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典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团委要建立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人才的评选表彰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激励更多的大中专学生投身自主创业。建立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人才库,将受表彰大中专学生创业典型纳入社会人才体系中,密切关注他们的发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服务。

  24.丰富校园创业文化。学校要注重人文环境建设,通过宣传栏、专题展览等多种形式,宣传创业文化,弘扬创业精神。要继续组织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活动及大中专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将创业思想和创业精神融入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中。

  25.营造创业文化氛围。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注重创业文化建设,把握创业文化的舆论导向,制定有效措施,发展创业文化产业,繁荣创业文化市场。鼓励支持各类文化单位进行以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为主旨的文化创作,丰富创业文化的表现形式,推动创业文化的繁荣发展。

  七、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深化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

  26.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工作,将之纳入人才工作体系之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制定鼓励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的工作促进计划。建立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共青团等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学校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自主创业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27.要动员社会参与。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青年自主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倡导支持青年创业、服务青年创业的良好风尚,构建有利于青年自主创业的思想观念和文化氛围。制定社会各方面支持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和具体办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接纳、尊重自主创业优秀人才。

  28.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自主创业者,大张旗鼓地弘扬创业精神、宣传创业政策、讴歌创业典型,通过思想发动和典型带动,激励大中专学生走自主创业之路,争做自主创业的先锋队,让艰苦创业、自主创业成为广大青年学生的共同追求,努力营造人人想创业、个个敢创业、处处争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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