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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人才投入机制的意见

内政字[2005]2号

颁布时间:2005-01-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离不开对人才的投入,建立和完善我区人才技人机制,做好人才投入工作,对我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中发[2003]16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和完备人才投入机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紧紧抓住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引进人才三个环节,努力建立和完善人才投入机制,为自治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人才投入机制的基本内容

  人才工作主要包括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与此相适应,人才投入主要包括人才培养环节的教育投入和使用环节的工资福利投入,以及人才培训(继续教育)、人才吸引和人才激励等方面的投入。

  人才培训方面的投入主要包括: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各单位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的投入;对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用于培训本部门、本系统人员的投入;对企业和其他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政部门原则上不直接安排资金,由企业和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人才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培训、引进、奖励等。

  人才吸引方面的投入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通过设立引进人才专项资金和国家引智专项经费的配套资金,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出台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鼓励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等有关政策,大力吸引人才。

  人才激励方面的投入主要包括:针对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各种行政奖励措施;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出台的科技奖、政府特殊津贴等奖励政策;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制度和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实现人才投入主体的多元化和市场化

  在人才资助和投入机制上,要建立起政府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资助为补充的投入机制。要依靠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式来保证人才投入的不断增长。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专项资金,人才资金和国家引智专项经费的配套资金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的增长逐年有所提高。

  (二)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每年要从本单位的经费中安排一部分人才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培养本部门本单位的人才,积极引进外来人才;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特别是对那些拔尖人才工作所需资金,要做到不“断炊”、有丰余。

  (三)各类企业要建立人才专项资金,应从每年实现的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科研项目开发及奖励等。不断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创造新的企业文化。

  (四)要不断优化社会环境,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和人才投入的基础性配置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企业财团、个人参与人才投入,也可通过发行彩票等社会募捐形式筹集人才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人”。

  (五)要积极争取国家引智专项经费项目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通过项目开展、事业发展凝聚人才、引进人才,用足用活人才、智力引进政策,实现人才合理流动、人才资源共享。

  (六)要整合现有人才专项资金。对各部门掌握的专项资金,要安排一定数额专门用于人才投入,集中使用,形成合力。要理顺资金投入渠道,防止重复投入,使人才资金投入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科学规范使用人才专项资金,保证重点投入

  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人才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在投入重点和使用方向上,一是注重人才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二是注重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的奖励;三是帮助人才出区或出国深造及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四是对那些引进、使用人才有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五是注重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流动站、留学生创业园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人才平台的建设,改善人才工作环境;六是加强人才市场的建设。通过加大对人才市场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尽快建立与全区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相适应的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手段先进的全区人才市场体系。

  要加强对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资金投入,根据国家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要求,重点在依法行政、WTO知识、信息技术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加强公务员的理论修养,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明确界定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对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培训机构逐步实行根据培训任务和培训项目安排经费。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市场的管理,建立培训机构资格审查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各部门所属的培训中心应按照市场要求和企业化管理方式经营和运作,促进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在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上,要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公示制度、投入绩效考评制度。各地区、各部门每年对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布,实行绩效考评,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制定人力资本参与分红的实施办法,切实推行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专利和管理才能等人才资本入股,以技术股、专利股、管理股参与分红。拉开工资档次,按贡献大小给予人才高工资、高奖金和其他优厚待遇,实行优才优薪、高才高薪、特才特薪。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与业绩挂钩的拔尖人才年薪制,真正做到人才,贡献,报酬。

  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激励措施,积极鼓励科技人员投入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设立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技术革新和组织创新活动的改革者。对将创新成果运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重大效益的要重奖,激发人才的创新精神和努力进取精神。

  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制度。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推进人才工作深入发展提供保障。建立高级专家和自治区级优秀人才财政或用人单位补充投保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可为业绩突出的人才投保,增加投保险种,提高保费标准,从而更好地创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爱惜人才、关心人才的社会氛围。

  二00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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