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政办发[2005]53号
颁布时间:2005-12-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区改造开发进程,经市城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市政府同意部分符合条件的开发改造项目享受优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欣航房地产开发公司五湖泵业改造项目(锦绣家园)。该项目位于人民路东、千里山街西北,占地面积21971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
小区整合和开发要求:改造该区域内原有厂院,使改造后的小区达到功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要求,不留死角。1、拆除改造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开发商必须与拆迁改造区域内的单位签订搬迁安置协议;2、该住宅小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中心、公厕、垃圾点、机动车停车位、自行车棚等公共设施按规划要求进行配置;3、该区域可以建高层住宅;4、该住宅小区与东侧的海勃湾区第一小学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满足上述要求后,享受《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3]18号)。
二、市新锐房地产开发公司花鸟市场及二轻商场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千里山东街、海勃湾区第一小学对面,占地面积895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7000平方米。
整合和开发要求:拆除该区域内所有建筑,使改造后的区域达到功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要求,不留死角。1、沿千里山东街建一座大于50平方米对外水冲式公厕;2、沿街建筑设计为现代建筑风格,造型新颖、简洁大方。
满足上述要求后,享受《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3]18号)。
三、海勃湾区政府滨河花园住宅小区项目。该项目位于包兰铁路西侧,110国道东侧,扬水站南侧,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小区整合和开发要求:拆除该区域内所有建筑,使改造后的小区达到功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要求,不留死角。 1、不得将小区主出入口设在世纪大道上;2、世纪大道东侧沿街的防护绿地、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由开发商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乌海市滨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出景观设计,将设计方案报市城市规划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后,由开发商负责建设。
满足上述要求后,享受《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3]18号)。
四、市华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华昌住宅小区项目。该项目东起乌兰北路,南至泄洪渠,西至钢材市场,北至黄河西街,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小区整合和开发要求:拆除该区域内所有建筑,使改造后的小区达到功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要求,不留死角。 1、开发商必须与该区域内被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2、泄洪渠北侧部分由开发商按规划要求的内容进行改造;3、开发商沿泄洪渠建一座大于50平方米的对外水冲式公厕。
满足上述要求后,享受《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3]18号)。
五、内蒙古派力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业技校改造项目(居家苑)。该项目位于原市工业技校院内,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
小区整合和开发要求:改造该区域内所有平房住宅,使改造后的小区达到功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要求,不留死角。 1、将小区主出入口设在和平东街与光明北路;2、沿光明北路建一座大于50平方米对外水冲式公厕;3、预留200平方米的换热站用地;4、南侧新建办公区要相对独立,不得与小区连通;5、沿光明路与沃野路不得建封闭式商业用房;6、将该区域按规划要求整合改造为一个整体小区,不得分割; 7、沿街办公建筑和商业建筑设计为现代建筑风格,造型新颖、简洁大方。
满足上述要求后,享受《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3]18号)。
六、蒙西高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蒙西花园A区二期项目。该项目位于建设北路东,乌兰北路西,和平街西北,占地面积2611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
小区整合和开发要求:改造该区域内所有平房及部分二层住宅楼,使改造后小区的公共设施、交通组织、绿化、硬化与蒙西A区进行整合,达到功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要求,不留死角。 1、该小区建筑风格要与蒙西A区建筑风格相协调;2、该小区西南角不允许封闭;3、将保留的两栋住宅楼纳入该小区并进行“穿衣戴帽”,外装修风格要与小区的住宅建筑风格相衔接。
满足上述要求后,享受《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3]18号)。
七、蒙西高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蒙西花园B区三期项目。该项目位于乌兰北路东,黄河西街南,蓝梦餐饮广场西,占地面积3460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
小区整合和开发要求:改造该区域内所有平房住宅、气象局办公楼等,使改造后小区的公共设施、交通组织、绿化、硬化与周围住宅进行整合,达到功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要求,不留死角。 1、开发商必须与市气象局签订拆迁安置协议;2、该区域北侧临街商业部分要进行“穿衣戴帽”,并与蒙西B区沿街商业楼相衔接,其建筑风格要协调一致;3、该区域住宅部分要与蒙西B区、西水港住宅小区、气象局住宅楼和中孚住宅楼等整合为功能齐全的标准化小区;4、对气象局住宅楼要进行“穿衣戴帽”,其风格要与小区住宅建筑风格相协调;5、河槽北侧部分由开发商按规划要求的内容进行改造。
满足上述要求后,享受《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3]18号)。
八、蒙西高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蒙西建北小区北侧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二水厂东二楼住宅区南,公园北路西,和平东街北,占地面积3610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
小区整合和开发要求:改造该区域内所有平房及部分二层住宅楼,使改造后小区的公共设施、交通组织、绿化、硬化与周边住宅区进行整合,达到功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要求,不留死角。 1、将该区域内水厂住宅楼及二层住宅纳入小区,新建住宅楼的建筑风格要与水厂住宅楼的建筑风格相衔接;2、在小区内建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3、沿公园北路不允许建封闭式的商业楼;4、开发商必须承担原市旧城改造指挥部超支的68万元拆迁费用。
满足上述要求后,享受《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3]18号)。
九、鄂尔多斯鑫源集团万家福商城(鑫海小区)项目。该项目已经市城管委以乌城管委字[2002]2号文件批复享受了优惠政策。
鉴于该项目在开发建设中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该小区要满足以下整合和开发要求:改造该区域内所有平房住宅,使改造后的小区达到功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要求,不留死角。 1、沿街建筑设计为现代建筑风格,造型新颖、简洁大方;2、该小区与其西侧部分应统一进行规划设计,整合为一个住宅小区;3、负责该小区与市文体中心之间的道路硬化、亮化建设;4、沿鄂尔多斯西街建一座大于50平方米对外水冲式公厕。
满足上述要求后,在享受《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3]18号)的基础上,同意免收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其所欠59.3万元供热增容费的9.3万元,缴纳供热增容费50万元。
十、乌达区政府的凌云小区项目、鸿丽嘉园住宅小区项目、景博家园住宅小区项目、乌达科技园小区项目、灯光球场改造项目、乌达矿业公司氧气厂地段改造项目、内蒙古神华建安公司旧址改造项目和乌达矿业公司总医院劳动服务公司旧址改造项目等8个项目,海南区政府的海天花园住宅小区项目、金海住宅小区项目、亚力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和天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区裕泽苑住宅小区项目等4个项目,原则同意其按有关程序,补齐相关手续后,按规划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开发改造,享受《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3]18号)。以上项目土地挂牌后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按市政府[2005]41号专题会议纪要的有关要求执行。
十一、鸿源房地产开发公司鸿源风景住宅小区项目。该项目位于海拉路东,新桥街南,原交通技校大院及其北侧厂院,占地面积2792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1900平方米。
小区整合和开发要求:改造该区域内所有校舍、厂院、住宅平房等,使改造后的小区达到功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要求,不留死角。1、拆除改造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开发商必须与拆迁改造区域内的单位签订搬迁安置协议;2、在规划用地范围内沿海拉南路由开发商建一座大于50平方米的对外水冲式公厕;3、沿该区域东侧不得建封闭式建筑设施,沿街不得建封闭围城式商业建筑,可以建满足该小区服务要求的集中商业建筑,规划用地的西南角不得建封闭式商业楼,应建为开敞式街头绿地;4、沿街商业建筑设计为现代建筑风格,造型新颖,简单大方,沿海达街住宅不得设凸出阳台;5、该住宅小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中心、公厕、垃圾点、机动车停车位、自行车棚等公共设施按规划要求进行配置。
满足上述要求后,享受《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3]18号)。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