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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卫办发[2005]43号

颁布时间:2005-12-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2005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别重大火灾,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汲取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别重大火灾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安全问题至关重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保障措施,把医疗安全、防火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警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逐级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重大案件、医疗事故等而导致人员伤亡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安全工作督查督导制度,具体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项研究涉及安全的各项工作,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把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原则,把患者的疏散、撤离、应急救治作为突出的重点内容,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灾害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相关工作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方面依法妥善处置,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各种通讯畅通。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有关程序报告和处置紧急事件。要加强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值班人员具备相应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防火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加强督查,限期整改,逐一落实,并要求责任单位制定切合实际的防范措施。检查的重点包括:(1)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尤其是医疗机构中的患者疏散、撤离、救治等预案的演练和落实情况。(2)门诊、病房等重点地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及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3)高压氧舱、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4)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5)有建筑施工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6)医学院校要重点检查校园,特别是学生宿舍防火系统安全情况,从思想上重视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加强校园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及时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为抓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卫生厅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杨成旺厅长任组长,白宝玉、乌兰、贺丰奇、许宏智副厅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办公室。按照一手抓业务管理,一手抓安全生产的原则,领导小组下设厅直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1)医疗保健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组:白宝玉副厅长任组长,医政处任钢、妇社处李宁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内蒙古医院、内蒙古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中心、第四医院、血液中心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2)疾病控制与监督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组:许宏智副厅长任组长,疾病控制处解春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胡润召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3)中蒙医和医学教育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组:乌兰副厅长任组长,中蒙医处于连云、科教处乌盛渊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卫生干部进修学校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4)厅机关安全生产检查组:贺丰奇副厅长任组长,办公室王占国、机关事务中心杨永华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卫生厅机关、国际交流中心、卫生信息中心、健康教育研究所、国外贷款卫生项目服务中心、医学杂志社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在12月24日前深入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卫生厅和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将对呼市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抽查。

  各盟市卫生局和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将此次安全检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于12月26日前报卫生厅。联系人:白云英。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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