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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召开系统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的通知

黑食药监办[2005]45号

颁布时间:2005-12-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各市(地)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局工作安排,拟于12月下旬组织市(地)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及省局机关全体干部述职述廉,同时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安排

  (一)述职述廉。市(地)局长、机关各处长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职述廉内容是:2005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其它相关业务工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本人廉洁自律情况;省局机关调研员以下干部述职内容重点是本人实际工作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二)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交流、总结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两节”廉洁自律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方式

  第一天上午为市(地)局长述职述廉,时间限定为15分钟;述职述廉后,省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下午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

  第二天全天为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述职述廉和其他干部述职;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时间为10分钟,其他人员为6分钟。

  述职述廉根据个人情况可以脱稿,也可以带稿。

  三、参加人员范围

  (一)述职述廉。市(地)局局长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职述廉参加人员为:各市(地)局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省局机关干部的述职述廉参加人员为机关全体干部。

  (二)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参加人员为:局领导、机关各处处长,市(地)局局长、纪检组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其他人员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一)述职述廉工作由人事教育处与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局办公室配合。

  (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由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

  (三)局机关述职述廉结束后将对2005年度机关优秀公务员进行推荐测评,具体办法由人事教育处另行制定下发。

  (四)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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