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政办发[2005]51号
颁布时间:2005-12-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人行乌海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业支持乌海市经济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金融业支持乌海市经济发展的意见
(人行乌海市中心支行 二00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乌海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证全市“十一五”期间宏观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现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组织存款,合理增加信贷投入,从信用总量上保证乌海市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十一五”期间乌海市生产总值预期增长目标的实现,各金融机构应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强金融服务意识,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发放贷款,全力支持乌海市经济发展的需求。
“十一五”期间,乌海市金融机构存贷款预计平均增长在18-20%左右,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基本持平。从预计的增长趋势看,金融机构基本能够满足乌海市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因此,各金融机构要从资金总量上促进全市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
二、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合理增加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从乌海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产业调整方向看,农业以产业化发展为重点,培育壮大葡萄、蔬菜、肉蛋三个重点产业,各金融机构应有选择地进行支持。
(一)城市信用社应充分发挥支持城郊型农业主力军的作用
由于乌海市没有农村信用社,乌海市城市信用社在支持农业经济发展方面承担了主力军的作用,城市信用社要以城乡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将支持城郊型农业列为经营宗旨,并逐步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手段,创新服务品种,完善服务功能。一是结合政府确定的农业产业发展重点,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基地发展为契机,促进城郊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拓宽支农服务领域,可研究开办针对农业人口的住房、助学和购买家电、大型农机具等消费信贷业务,为农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三是根据城乡一体化程度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逐年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满足城郊型农业的需求;四是合理确定利率浮动水平,避免“一浮到顶”,减轻农户利息负担。
(二)政策性银行要发挥支持“三农”的作用
农业发展银行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三农”的政策。一是认真做好粮油收购、储备和调入信贷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顺应粮食市场化改革和收购主体多元化的形势,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多种所有制企业开展粮油业务;支持各类粮食企业与农民签订粮油生产订单,使农业发展银行支持范围向生产环节延伸。二是加强对粮油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支持。同时,要对粮食仓储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提供适度的信贷支持。三是以客户为中心,改善金融服务。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4]101号)要求,对以现有仓储设施为依托,完成改造和重组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发挥其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作用。
(三)国有商业银行应拓宽服务领域,加大对城郊型农业的支持力度
各国有商业银行要通过调整信贷结构,有选择地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发展。
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夯实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基础。各有关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贴息贷款运作模式,做好信贷扶贫贴息贷款发放工作,努力提高扶贫贷款资金使用效益。
三、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不断增加信贷总量,通过信贷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从乌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看,“推进经济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经济总量扩张和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紧抓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期进行全面发展的四项主要任务,做大做强工业是乌海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各金融机构也应高度重视国家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政策导向,抓住机遇,结合实际,不断增加信贷投放总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乌海市有关综合经济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信贷资金与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的衔接工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股东实力强、资本金落实到位、偿债有保证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持重点。二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信贷资金应向符合信贷准入条件的重点工业企业倾斜,向技术装备先进、投入产出比高、单位能耗少的企业和项目倾斜。三是结合乌海市建立自治区氯碱煤焦化工基地、特色冶金工业基地和能源建材原材料加工基地的规划,积极开展信贷支持工作,特别是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新技术产业、符合乌海市经济发展实际的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应重点支持,确保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乌海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四是积极支持公路、铁路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乌海市投资软环境。五是合理增加短期贷款,一方面满足有信誉、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及重点项目完工后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另一方面逐步扭转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占比过高、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
四、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金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的重要性。由于乌海市地方经济发展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主,从发展前景看,中小企业必然更多地成为银行最重要的客户。金融部门必须正确认识与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把握好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合理调整客户定位,增强自身竞争力。二是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体制。各商业银行要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和授信制度,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授信,要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制度和标准上要有别于大企业,防止由于信贷授信不及时或标准过高而将大部分中小企业排斥在信贷支持对象之外。三是针对不同的中小企业研究不同的信贷支持方式。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应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对经贷款审查、评估后,确认资信良好、偿还贷款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对已经评定为优质客户的中小企业,可以研究发放信用贷款。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可以试办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贷款以及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等信贷新业务。四是要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和额度,根据中小企业的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防止脱离中小企业生产和流通的实际需要,人为延长或缩短贷款期限,给中小企业增加利息负担和贷款难度。要从中小企业的实际出发,适应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频率高的特点,尽量满足其合理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五是充分合理利用利率手段,探索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对中小企业风险进行合理评估,通过风险溢价来弥补贷款损失,覆盖中小企业风险。六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为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已建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多层次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在进一步加大市、区两级担保专项资金投入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包括民营资本),做大做强担保机构。对经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应适当简化审贷手续,贷款利率少上浮或不上浮。七是积极发展信托融资,更好地发挥其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中的作用。
五、做好助学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各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开办助学贷款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加助学贷款开办业务招投标(或议标)工作,保证中标银行与高校签订协议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足额到位。中标银行要在强化风险防范和健全内控制度的前提下,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成本支出,为申贷学生提供更为便捷、有效的服务。积极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加强与教育、财政、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探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有效方式,加快推动乌海市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要建立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制度,拓宽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发放范围,积极推广“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相结合的模式,依托社区信用平台,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的制度创新。注重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小企业在扩大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对下岗职工自办或联合创办的小型经济实体,只要合法经营、有发展前景、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投资额的30%,可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比例,贷款期限可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和还贷能力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城市信用社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高质量的配套金融服务,帮助有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六、积极支持第三产业及新兴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促进乌海市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从乌海市的经济发展实际看,第三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今后,围绕建设区域服务中心的目标,充分发挥机制的作用,做活做旺第三产业成为乌海市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金融机构应抓住机遇,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一是加大对教育等社会事业的信贷投入,促进教育体制改革和城乡教育资源的整合优化,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创造条件;二是积极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卫生事业,推进公共文化体系和文化产业发展;三是对有还款保障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城市改造,应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并积极探索有利于城市建设的新的保证方式,促进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四是在对传统服务业,如商贸流通业、运输物流业、餐饮、酒店和娱乐业适当介入的同时,应逐步涉足旅游服务业、信息产业等新兴服务业,拓展信贷服务空间,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
七、从严控制过度投资行业贷款,防范信贷风险
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从严控制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及房地产等过度投资行业的贷款。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规模小、高污染、资源浪费严重的小电石、小硅铁、小炼焦、小水泥、小煤矿坚决不予支持。各商业银行要对经济周期和行业景气变化进行前瞻性的研究,提高市场风险的判断能力,健全风险控制机制,通过调整信贷投向和结构,强化信贷风险防范与管理,防止过度投资导致经济结构失衡。
八、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有关规定,促进证券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帮助其解决和协调在审批和发行过程中的困难。
对具有发展潜力和规模优势的高科技企业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培育一批竞争力强、运作规范、效益良好的企业发行上市,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竞争力。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夯实市场基础,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坚持依法监管,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辖区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辖区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要抓住国家扩大企业债券融资的政策机遇,研究发放企业债券,并对所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健全资产抵押、信用担保、偿债基金等偿债保障制度,形成企业债券融资规范、效益稳定、信誉可靠的良性循环机制。
九、积极拓展保险新业务,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步伐,不断拓展保险服务领域,创新产品和服务手段,提高保险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作用。一是积极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责任保险。二是大力发展健康保险和补充医疗、补充养老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三是发展各类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丰富和完善企业财产险、责任险种,积极为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工业企业、名优企业以及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四是积极推动县域保险市场发展。开发适合县域消费,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方便购买的保险产品,创新销售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挖掘县域保险市场潜力。
十、进一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要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稳步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人民银行应加快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用体系建设打好基础。二是金融部门要积极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从组织机构、制约机制、社会舆论等多方面入手,搞好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建设。定期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反映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搭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三是建立债权人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问题。进一步落实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各种办法,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整体优势,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机构的权利。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企业,认真落实“不贷款、不开户、不提供结算、不提供现金”的联合制裁措施。对企业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或故意不履行合同的,金融机构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金融债权,依法追究逃废债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四是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支持金融部门依法贷款收息。对金融工作应坚持正面宣传,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一、完善市场环境,推动银行业务顺利开展
要进一步加快乌海市银行卡产业的整体发展,充分发挥银行卡业务的社会服务功能。一是确立乌海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应按照国家发展银行卡产业的总体要求,采取政府推进、行业自律和市场运作的方式,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通过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提高技术手段,改善用卡环境,降低用卡成本,加强持卡人权益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发展;以银行卡联网通用和扩大银行卡受理市场为重点,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使乌海市银行卡产业步入快速良性发展轨道。二是由乌海市政府牵头成立乌海市银行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人民银行、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旅游局、信息办、税务局、工商局、银监局、各商业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三是大力促进银行卡业务的公平竞争,实现银行卡业务的联合发展。目前银行卡业务各自为政的发展方式已无法满足银行卡使用的市场需求,严重制约了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因此,各国有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自觉维护银行卡市场的开放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拓宽业务领域,共同遵守业务联合发展的各项规则。四是加强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切实做好银行卡交易检测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和跨境转移非法资金,杜绝盗用银行卡资金情况的发生,使持卡人真正能够享受安全、便捷的银行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