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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安全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哈建发[2005]134号

颁布时间:2005-09-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日,我市建设系统连续发生两起死亡3人的重大安全事故。一起是9月22日上午9时,中铁二十二局哈尔滨铁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管网工程五标段,因未按规定支护和放坡,导致土方坍塌,死亡3人;另一起是9月24日凌晨4时,黑龙江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哈尔滨市胜欣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光华小区103号楼室外化粪池工程,因未按规定支护和放坡,导致土方坍塌,死亡3人。在短短的三天内连续发生两起原因相同、后果严重的重大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认真贯彻近日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设安全管理,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重大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设安全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这两起事故为戒,认真吸取教训,立即对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造成这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责任人安全意识淡薄,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特别是9月22日事故发生前一天,监理单位曾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正式提出整改要求,因施工单位在整改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为此,各有关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要对项目经理、工长加强遵规守法教育,对不按规操作施工、不听监理告诫、野蛮施工的项目经理和工长从严惩处。

  二、立即对我市所有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市建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各区、县(市)相关部门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全市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自查和大检查的重点:一是所有在建土方工程(包括基坑、管沟、化粪池等)立即停工自检,重点检查是否有安全措施方案,是否按规定对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是否按规定支护和放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后再行施工。二是重点检查现场是否有防高坠措施,安全网、兜网是否张挂齐全、安全可靠;脚手架材质是否进行检测,是否按规程搭设。三是各类塔吊、龙门架是否经有关部门检验检测合格,起重机械设备拆装是否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队伍负责拆装。大检查要把收尾工程及主体和装修混合施工、交叉作业环节多的工程作为重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要立即停工整改,隐患不消除决不允许施工。四是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有方案,是否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三、严格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一是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工程破土动工前,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的,不得施工;任何部门不得搞行业垄断,擅自给建设单位指定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应招标工程不得规避招标,严禁将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无施工资质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建设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二是严禁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必须负全责,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明确的分包合同,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履行验收和监管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工程、大模板工程、暗挖工程,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经工程安全技术专家组论证后方可施工。三是监理单位要认真担负起安全监理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实行旁站式监理,督促施工企业消除隐患,坚决杜绝失管、失查、失控现象,确保施工安全。

  四、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承担的建设项目(包括供排水、供热、拆迁及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遵守建设安全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生产。

  五、严格安全许可准入制度。对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要立即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对连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延长暂扣期,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六、严肃查处事故,对责任人以责论处。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其他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以责论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打击瞒报、拖报单位的违法行为。对瞒报、拖报的事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规定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情节严重的,缴销施工资质。

  七、严格执行农民工三级教育上岗制。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农民工一律不准上岗作业,凡发现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农民工上岗而造成死亡的,要严肃追究用人企业和单位的责任。

  八、加强节日检查,确保节日安全。国庆节即将到来,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执行节日值班值宿制度,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节日期间,政府安全职能部门,将深入到各部门、各单位和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节日安全。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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