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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05]85号

颁布时间:2005-12-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体育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

(市体育局 市教育局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体教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5]30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体教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体教结合”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课余训练,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是整合体育、教育资源以实施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措施,体现了体育、教育事业最根本的培养目标。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充分认识“体教结合”的重要意义,转变观念、统一认识、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质量,开创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新局面。

  二、“体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以“资源共享、特色共建、责任共担、义务共尽、成果共用”为原则,以“统一思想、规范操作、合作协商、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为目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步伐,促进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开创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新局面。

  目标任务:在“十一五”期间建立1-3所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一条龙”的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训练体系学校,1-2所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1-2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4-6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4所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班),10所左右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所左右市级中、小学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班、训练点)。

  三、加强领导,建立统筹协调的组织机构成立铜陵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1-2次工作联系会议,研究解决体教结合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制定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发挥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对体教结合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评估,统一表彰奖励。

  四、创新体制,开创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体竞[2001]9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5]30号)、《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皖体竞[2005]28号),决定对我市原命名和审定的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复评、考核和申报;对新申报的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考察和评估,由市体育局、教育局在考察评估、复评考核的基础上,评定申报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命名审定10所左右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具体管理办法及评估标准另发)。

  (二)积极争创1-4所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班),20所左右市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班、训练点)和1-3所从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体系学校。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积极探索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对校级领导重视,学生生源充足、师资力量较强、训练设施条件较好的中小学校,创办20所左右铜陵市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班、训练点)和1-3所从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体系学校。在创办市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班、训练点)的基础上,争创1-4所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班)。在项目设置上必须是我市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在项目衔接上必须有1所以上同一项目的下一级学校与其对口。对创办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班、训练点)和“一条龙”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体系的学校,由市体育局、教育局评估、考核、认定,联合审批命名挂牌。

  (三)在省、市级示范高中试办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是我市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在体教结合中发挥其龙头作用,学校要确保每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在当年学校招生计划中不少于5%的比例。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运动项目为田径、游泳、举重、摔跤、跆拳道、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体操、赛艇等我市开展的运动项目。对试点校的项目设置,由市体育局、教育局和省、市级示范学校共同协商确定。对招收的体育特长生,由市体育局、教育局组织体育专业测试,经测试后按择优录取原则或降低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入学,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进校后要坚持系统体育训练,根据需要可代表体育、教育部门参加省及其以上体育竞赛活动。

  (四)加强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和管理,实行体育竞赛成绩加分政策。对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省、市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班、训练点),“一条龙”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体系的学校以及省、市级示范高中试办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凡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在入学、转学上给予政策倾斜。确保每年招收体育特长生不低于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入学不受居住地与学校区域的限制,并实行体育竞赛成绩加分政策。对体育特长生的招生由市体育局、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组织体育专业测试,达到文化课总分60%的,按体育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在由市体育局、教育局共同举办的市级竞技类体育竞赛,或由市体育局主办的体育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学生加10分;对在省体育局、教育厅共同主办的省年度常规比赛、省中学生运动会或由省体育局主办的省运动会上获得前三名的学生加20分;对在省、市体育竞赛中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达到毕业标准,经市体育局、教育局审核可免试特招。

  (五)创新激励机制,形成良性循环的育人环境。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体育、教育部门现有的激励政策的同时,对坚持参加系统训练并取得较好运动成绩的运动尖子(含特形运动员),在求学、升学等方面给予照顾;对命名和审定的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班、训练点),“一条龙”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体系的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承担课余训练任务的体育教师,将课余训练计入课时工作量;对发现、培养、训练、输送优秀体育苗子,参加省其及以上比赛取得的运动成绩,可享受体育教练员输送运动员奖、竞赛成绩追踪奖奖励;对积极开展“体教结合”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从“体教结合”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教育部门在对学校综合考核中,要把学校运动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的成绩作为学校工作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鼓励学校在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下,上好体育课,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培养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六)实施竞赛、奖励计划,调动学校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的积极性。从2006年开始,每四年举办一届全市中小学校青少年(儿童)运动会。运动会分别按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三个部别进行比赛,项目设置为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围棋、中国象棋、广播体操等10个竞赛项目。在青少年(儿童)运动会的次年和四年一届铜陵市市运会的次年,举办单项年度常规竞赛;对审定命名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班、训练点),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一条龙”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学校以及试办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的学校,通过以奖代补的竞赛激励机制实行奖励和资助(管理办法和奖励办法另发),以调动全市各中小学校争创传统校、试点校、特色校(班、训练点)的积极性,调动从事青少年训练的教练员和学生的积极性,使体教结合下以青少年学生为对象的学校体育成为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的基础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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