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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纠风办2005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池政办[2005]15号

颁布时间:2005-04-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纠风办《2005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一日

2005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市政府纠风办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2005年全市纠风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纠正和预防不正之风体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务求在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巩固治理整顿开发区工作成果,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规章制度,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继续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巡查督导、审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加强对择校生收费的审计监督。稳定高校收费政策,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严禁以任何理由“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加强学校收费监管。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巧立名目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等乱收费行为。坚决禁止任何形式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摊派。市、县、区要建立健全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制度。

  三、进一步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以及中央和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等各项政策规定及配套措施。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严禁在向农民收取水费、电费过程中乱加价和搭车收费,严禁以经营服务等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继续清理对农民的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及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切实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农案件,积极探索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四、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坚决纠正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和向投标企业乱收费等行为。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医院”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定价行为,实行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医疗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群众投诉举报等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提成和医疗服务中开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深化医疗卫生、医疗保险和药品生产流通等体制改革。

  五、治理整顿党政机关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办班;无政策法律规定的,不得收费办班;确需办班收费的要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收支两条线”。办班不得租用高级宾馆、饭店,不得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得用公款组织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行业特权及以发证为由,变相或强制办班收费。

  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把政风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总体工作和目标责任管理之中,在市、县(区)两级政府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要不断完善评议方法,科学运用评议结果,建立有效的评议工作机制。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创建文明单位、行业及“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市纠风办利用现已开通的“981热线”,安排市直有关部门、公用事业单位以及窗口单位领导轮流上线,介绍本部门、本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所采取的措施,同时直接受理群众反映的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举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健全和完善投诉受理网络,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工作,坚决查处影响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必要的或不适当的要取消或调整。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加强对己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的运行机制和严密的监督机制。

  七、深入开展政务事务公开。要继续坚持“依法公开”、“求真务实”的原则,依法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和办事结果。市政府机关要继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县(区)、乡(镇)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学校、医院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实行办事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

  八、进一步巩固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一是继续围绕“通达工程”建设,巩固公路、水路“三乱”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对公路“三乱”严重反弹的地方实行“黄牌”警告直至摘牌的制度;市、县、区要建立健全治理公、水路“三乱”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重点解决治理车辆超载超限中多头执法和只收费罚款、不纠正违章的问题。二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切实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等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的纠风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要充分发挥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的作用,要对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努力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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