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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依法行政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2005]94号

颁布时间:2005-12-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依法行政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市依法行政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目标考核办等有关单位参加,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皖政[2004]52号),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为实现阜阳奋力崛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依法行政检查考评工作应当贯彻客观公正、奖罚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检查考评达到发现问题、找出原因、鞭策后进、鼓励先进的目的,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二、检查考评范围、内容及标准:

  (一)依法行政检查考评范围是,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依法行政检查考评采取百分制,具体标准见《阜阳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议指标》(附后),检查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2005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阜政办[2005]50号)情况。

  三、检查考评步骤检查考评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2005年12月30日―2006年1月10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2005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阜阳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议指标》,认真进行自查,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我评分表送市政府法制办。

  (二)抽查考评阶段(2006年1月11日―20日)。市政府派出检查考评组,对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抽查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汇总核分阶段(2005年1月21日―26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目标考核办根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查和检查考评情况,形成书面检查考评报告,核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具体考评分数,呈送市政府领导审阅后,全市通报。

  四、检查考评方法:

  (一)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0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听取《2005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汇报;

  (二)抽查县、市、区政府1―2个执法部门;

  (三)组织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及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10人)进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四)查验依法行政有关文件、资料,对照考评指标现场打分。

  五、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梳理200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对尚未落实的目标任务,抓紧落实和完善。

  (二)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5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依据。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以此次检查考评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的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此次依法行政检查考评工作,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保证2005年度依法行政检查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阜阳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议指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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