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05]135号
颁布时间:2005-09-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今年是 "十五"计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全面完成 "十五"计划目标,实现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确保"十一五" 开局良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上年初的重点工作安排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后几个月的工作,安排好明年的重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究总结“十五”以来的工作及经验和教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总结 “十五”以来的工作,围绕 “十五”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对规划的执行效果和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全面评估,针对“十五”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和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经验教训,查找不足,尤其是要对照检查经济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十五”及年度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认真研究和安排今年年底前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及 “十五” 计划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和把握当前形势,保持清醒头脑,针对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工作中面临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今年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对照检查工作进度,对涉及的重要指标要逐项进行总结分析,预测全年完成情况。要针对找出的薄弱环节和工作差距,把握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严格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年和 “十五”计划任务的完成。
三、按时完成 “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十一五”各项规划编制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紧规划编制进度,确保规划工作质量。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好 “十一五”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尤其是做好国家规划与省内规划、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努力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深度,力争能有更多的涉及我省国计民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列入国家有关规划。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划,并及时上报。
四、统筹安排好明年的重点工作。对于明年的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总结 “十五”以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及早谋划,有针对性地提出明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需要采取的工作措施。特别是要密切关注国家资金安排的投向,抓好明年拟开工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大争取国家资金的力度,为明年乃至 “十一五”时期的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打好基础。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通知要求抓紧开展工作,并将以上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于10月14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王有东联系电话:825209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