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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05年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实事的通知

池办发[2005]6号

颁布时间:2005-03-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委,县、 区人民政府,九华山、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委、市政府决定,2005年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着力组织实施16项实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力促进农民增收,事关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真正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摆上重要位置。

  二、制定方案。各牵头部门要会同主要承办单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加强领导。16项实事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各个方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加强领导,确保实事落到实处;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责任单位的年度考核范围, 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协调、督查与指导;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对每个项目成立项目工作小组,以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此项工作。

  四、严格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制定考核办法,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要于11月底前完成自查和考核工作,牵头单位要于12月底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结果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将适时进行考核验收。

  附:2005年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实事安排(略)

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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