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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与市广播电台联办“政风行风之窗”节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池政办[2005]42号

颁布时间:2005-06-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与市广播电台联办“政风行风之窗”节目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与市广播电台联办“政风行风之窗”节目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2005年5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5]16号)文件关于“各市要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的要求,进一步畅通群众言路,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更有效地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市纠风办拟利用现已开通的“981”热线,与市广播电台联办“政风行风之窗”节目,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1、“政风行风之窗”节目时间安排及内容要求。“政风行风之窗”节目每周一次,每次20分钟,每次节目由市纠风办安排1个单位上线。上线单位在节目中主要职责是:介绍本部门、本单位今年以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所采取的措施,受理群众反映的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举报。

  2、上线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节目。各上线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之窗”节目。节目直播前,要组织工作班子,对节目内容进行精心设计,周密安排,确保节目取得预期效果。节目直播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直接与群众对话。

  3、突出重点,合理安排上线单位。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与基层群众生活的关联度以及2004年度政风评议有关情况,今年安排2004年度政风评议第一类21个被评议的单位、第二类2个被评议的单位以及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轮流上线。

  4、实行提前预告制,扩大群众参与程度。“政风行风之窗”节目组将通过《池州广播电视报》提前对参与单位、参与嘉宾、热线电话、相关热点话题及播出时间进行预告。同时在每期直播节目结束前,由主持人对下期节目进行预告。群众也可提前将需要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反映给“政风行风之窗”节目组,节目组负责将受理的问题反馈给有关单位。

  5、及时反馈,跟踪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政风行风之窗”节目组要对各部门参与热线的情况,包括参加直播的人员名单、接听群众电话情况、每期群众投诉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等作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市纠风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纠风办将跟踪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同时,各单位和部门针对“政风行风之窗”中反映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从解决一个问题延伸到解决一类问题,进而探究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切实从源头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6、严密组织,严格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政风行风之窗”的作用。“政风行风之窗”节目在市政府、市纪委的领导下进行。市电台具体负责该节目的编排、组织、播出和意见反馈。市纠风办负责对各上线单位的组织安排、群众意见的跟踪督办,并将“政风行风之窗”责任落实情况及办理情况列入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内容。各上线单位在节目直播中,不得在听众反映问题的过程中打断听众的提问,为其留下电话,进行“私下交易”,要让听众把问题反映出来再作解答。对听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承诺办复时限。各上线单位在直播节目中受理的投诉举报问题的办复情况要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到市纠风办。对办理群众投诉举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政风行风之窗”直播节目时间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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