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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通知

池政秘[2005]54号

颁布时间:2005-07-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规定,经研究,确定下列单位为第一批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一、首脑机关:

  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大常委会、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协池州市委员会。

  二、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单位和大型文化场所:

  池州市教(体)局(试卷保密室)、池州市委党校、池州师范专科学校、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池州电大分校、贵池中学、安徽省计划生育学校、池州体育运动学校、安徽交通技术学校、池州市人民医院、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保健中心、池州市气象局、秋浦影剧院、池州市特教学校。

  三、重要新闻单位:

  池州电视台、安广网络公司池州分公司、池州广播电台、池州日报社。

  四、大型物资储备单位:

  池州市公路局公路战备仓库、池州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物资储运站、池州市烟草公司、池州市盐务管理局、齐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国资储备762管理处。

  五、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池州市邮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池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池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池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池州市分行、中国农发行池州市分行、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池州营业部、中国财产保险公司池州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池州分公司、池州电信分公司、池州移动通信分公司、池州联通分公司。

  六、大型能源动力、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气供应设施:

  池州供电公司、池州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池州百江燃气公司、中石化安徽池州分公司。

  七、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单位:

  池州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池州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岭铅锌矿、池州市保安服务公司。

  八、港口、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

  杰达运输公司池州汽车站、池州港口管理局、池州市公路局江口汽车轮渡所。

  九、档案馆:

  池州市档案馆

  十、重点建设工程:

  铜汤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池州段、沿江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池州段、铜九铁路建设工程池州段、池州电厂建设工程、清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禄思伟耐火材料建设工程。

  十一、其它需要列入治安保卫重点的单位:

  大九华宾馆、杏花村宾馆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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