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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延州政发[2006]4号

颁布时间:2006-02-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流通业对地方经济的拉动和促进作用,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推进结构调整

  (一)做大做强流通企业。充分发挥区位、资源和政策等优势,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加快规模扩张,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内外贸一体化、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逐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的流通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和省申请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和相关资质,并在国债资金、发行股票和债券、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二)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的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标准,完善物流、信息、人才培训等服务体系,鼓励各类经济主体和人员进入流通领域创业。大力开发适合中小民营流通企业特点的信贷业务品种,有效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民营流通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企业不断规范、健全财务信息体系,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外贸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的发展。

  (三)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整顿流通秩序,规范流通企业的促销和进货交易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和非法经营行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鼓励内贸企业发展外贸业务,开拓国际市场。

  二、努力创新流通方式

  (四)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精神,合理规划城乡商业网点布局,积极扶持延边国贸超市、延吉金达莱餐饮等企业和便民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等行业,促进连锁经营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连锁企业,要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加强质量技术监管,实行连锁企业统一纳税,为企业专营商品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五)积极推进现代物流。不断完善城乡消费品配送体系,重点支持建设延吉、敦化、珲春三个区域性物流园区,构筑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专业化、社会化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加强连锁企业自有配送中心建设,在满足企业自身需要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配送服务。

  (六)稳妥发展电子商务。在重点流通企业推广普及电子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术,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广泛采用销售时点控制系统(POS)、电子定货系统(EOS)等信息技术。支持龙头流通企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公用交易平台,开发统一的交易系统,实行有偿使用和资源共享。积极争取信息产业专项资金,扶持开发重点电子商务项目。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通过政府扶持、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绿色认证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引导更多的银行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到物流配送中心、工业产品批发市场、农业服务体系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食品安全,支持“三绿”工程、“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检验检测和无害化处理制度。

  (八)加快对外通道建设步伐。主动参与“大图们江区域合作”计划,推进延吉机场改造扩建和中俄“路港关”、中朝“路港区”一体化进程,加快中国(珲春)至俄罗斯(扎鲁比诺)至韩国(束草)陆海联运建设,尽快实现海上航线、港口设施、陆路运输、直达查验一体化。扶持大洋经贸等一批中介企业,努力形成我州韩国商品集散地。支持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建设,大力发展对俄倒包贸易。积极筹建图们中朝互市贸易区和南坪、三合等中朝边境贸易集市,把我州对朝口岸建设成中朝商品集散地。

  (九)建立并完善信息化体系。完善州、县(市)及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市场运行监测调控体系,及时把握商品市场运行情况,建立市场预测、预警机制。结合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搞好商品监测网络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用于市场监测体系的启动和建设,市场监测体系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四、完善市场应急机制

  (十)建立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州及县(市)蔬菜副食品风险基金制度、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应急调控准备金制度。非常时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组织应急物资所需的合理费用。在蔬菜副食品风险基金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上,当市场平稳时,主要用于建设蔬菜、肉类、调味品等副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及扶持“三绿”工程试点企业。

  (十一)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结合实际,通过企业和社会等渠道,逐步建立粮、油、盐、肉和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并指定一批非常时期生活消费品供应企业。

  五、大力培育城乡市场

  (十二)大力发展城市服务业。整合延吉、龙井、图们三市的资源,建设以延吉为核心的区域中心市场,统筹发展城市服务业,同时抓好敦化、珲春两个区域性重点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信息、金融、保险、咨询、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社区服务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其服务水平和产业层次。

  (十三)加快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以国家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为载体,建立健全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多元化、连锁化双向流通网络。在抓好汪清县-延边国贸合作试点的基础上,三年内,在全州建设延吉、敦化、珲春3个核心配送中心、50个区域性配送站、1200个乡村连锁“农家店”,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抵扣,对试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的,可加速折旧。

  (十四)规范和发展消费信贷。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优化消费结构,完善消费手段,扩大消费信贷品种、范围和规模。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研究开发新的消费信贷项目和服务项目。

  (十五)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加强对知名流通企业、商业老字号的“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六、健全商业服务体系

  (十六)发展社区服务体系。以创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推进社区商业建设,逐步形成以社区购物中心、标准超市、便利店、蔬菜店、洗染店、美容美发、照相馆、洗浴中心、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和维修网点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网络。搞好规划,创新模式,积极引导大型连锁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

  (十七)推广服务信息平台。支持以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信息服务、公共事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手段,探索市场化运作途径。

  (十八)积极扶持餐饮业的发展。规范餐饮市场,创建餐饮品牌,大力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餐饮市场。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建立中心厨房,品牌企业发展连锁配送,餐饮品牌进行工业化生产,并开展服务与技术培训。支持方便市民生活、安全放心的早餐工程。

  七、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十九)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或补助的办法,扶持一批重点现代流通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争取金融部门的软贷款,用于支持现代化重点流通企业配送中心、物流设施、信息平台等建设。允许流通企业以合法足额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有价证券和无形资产等做抵押、质押取得贷款。改进信贷服务措施,支持民营流通经济发展,支持经营效益好的中小民营流通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

  (二十一)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加大对中小流通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担保和审批手续,积极推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支持符合贷款条件、吸纳下岗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发展。加强跟踪和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创业中的实际问题。

  (二十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从事商业、饮食业、对外贸易、物资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3年所得税。在社区内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等服务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相关税收。

  八、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二十三)强化流通业发展规划工作。州和县(市)要限期制订流通业总体发展和商业网点规划,加快调整和制订市场准入条件与标准。州本级做好延吉区域(龙井、图们)中心市场及其1小时商圈(和龙、安图、汪清)的布局规划,并统筹敦化、珲春区域重点市场的规划。建立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听证会制度,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必须实行听证制度,避免盲目发展、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

  (二十四)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扶持和发展流通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完善其协调、自律、培训以及业务咨询、企业策划和信息交流等功能。组织行业协会参与编制现代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大型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制订行业管理规范,加快流通业标准化建设步伐。

  (二十五)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州商务局、发改委、经委、农委、财政局、建设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口岸办、供销社、银监局等部门参加的促进流通业发展联席会议,研究流通业发展的政策,解决影响流通业发展的问题。

  二○○六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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