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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交通厅机关安全防火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交通知[2005]173号

颁布时间:2005-09-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交通厅

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修改后的《宁夏交通厅机关安全防火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宁夏交通厅机关安全防火管理办法为杜绝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1、成立交通厅机关大楼安全消防领导小组。职责是:领导、布置、检查、落实机关大楼安全消防工作,做到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火灾。

  2、安全消防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厅办公室主任副组长:公安处处长、厅办公室后勤副主任成员:科研所所长、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电工、水暖工。

  3、以上成员按岗位职责确定,因人事岗位变动时,安全消防自动移交。

  二、岗位职责  厅机关办公大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

  1、厅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消防的布置、督促、检查。

  2、厅办公室主管后勤管理的副主任:负责安全消防的具体管理工作。如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更新、各消防岗位的工作检查,组织防火演练,宣传消防知识等。

  3、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消火栓、消防水管、消防门、安全指标的管理、维护、更新。

  4、科研所所长:负责科研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5、公安处:负责消防设施检查、技术指导。

  6、电工:负责全楼电路、电梯、配电室、各种电器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消防警报系统的管理、维护、调试。

  7、水暖工:负责地下消防蓄水池、楼顶消防水箱的维护管理,始终保持充足的消防水源。负责消防水泵的维护管理、始终保持完好。

  8、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防火工作。

  9、传达室、门卫值班员:负责管理各楼层消防门钥匙和关闭、开启消防门。

  三、办公楼内工作人员消防守则1、办公楼内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增强消防意识,时刻提高警惕,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学习消防知识,一旦火灾发生,积极奋勇参加灭火战斗。

  2、办公楼全体工作人员均应做到四不:不乱扔烟头,不燃烧废纸,不违章操作电器设备,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楼内。

  3、各自维护本楼层消防安全,维护好室内电源及电器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维修。

  4、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学会消防栓箱、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5、汽车驾驶员必须保证所使用车库没有火灾隐患,对汽油、柴油、机油要妥善保管。

  四、检查、教育1、分管后勤的办公室副主任、公安处处长,每月要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工作。

  2、节假日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进行节前检查。

  3、每年元月中旬,全厅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总结上年度安全工作。

  五、经费保证办公室要保证消防经费开支,确保消防设备的购置和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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