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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2007年度政府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政府的通报

辽政发[2008]8号

颁布时间:2008-04-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决策,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首次全面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政府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大连市政府、沈阳市政府“2007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综合考评第一名”,营口市政府、朝阳市政府“2007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综合考评第二名”,鞍山市政府、辽阳市政府“2007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综合考评第三名”荣誉称号;对在2007年度全省17项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市政府,授予“2007年度政府重点工作优胜奖”荣誉称号。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市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继续推进辽宁全面振兴的关键之年。各市政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省“两会”精神,坚定信心,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和任务,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辽宁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在2007年度政府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政府名单(略)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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