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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外移民吊庄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04]130号

颁布时间:2004-12-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区移民吊庄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移民吊庄建设力度,根据新阶段《宁夏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04年第33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移民吊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按照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发展以及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式扶贫的道路,以移民吊庄整村推进为切入点,进一步改善移民吊庄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以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为切入点,提高移民的综合素质;以发展特色农业、劳务输出、畜牧养殖等主导产业和扶贫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带动移民吊庄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群众收入,努力把移民吊庄建设成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村。

  二、奋斗目标到2010年,移民吊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其中40%以上的移民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7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受到高中或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努力做到乡有卫生院、村有卫生室,50%以上的群众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村村建立社区文化娱乐中心。力争移民吊庄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或接近当地水平。

  银川市是移民吊庄扶贫开发的重点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尽快建立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主导产业,努力提高移民吊庄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力争提前3年实现上述奋斗目标。

  三、扶持范围与对象移民吊庄扶贫开发扶持的范围和对象是:由自治区组织跨县安置的县外移民吊庄及经自治区政府批准享受扶贫优惠政策的自发移民吊庄点,包括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城区、中宁县的21个乡(镇)、151个行政村,共有43232户、197539人。

  四、基本任务与途径(一)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要求,加快吊庄点盐碱地和沙化土地的治理,建设、改造和维修一批水利设施,力争用5-8年的时间,使移民吊庄地区的生产条件有一个明显改善。加大节水农业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在3-5年内,实现移民吊庄灌排畅通、管理规范的目标。

  (二)推进交通、通讯、能源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移民吊庄行政村通柏油公路,100%的行政村、50%以上的农户通电话,100%的农户通广播电视。同时完成农村35kv以下农电网改造工程,逐步实现城乡同网同价。

  (三)加快移民吊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积极吸引社会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参与移民吊庄扶贫开发,培育和壮大二、三产业。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把投入少、见效快、效益高,能够快速提高移民收入的种养业项目作为农业产业开发的重点,特别要加快发展以舍饲养殖为主的畜牧业和高效日光温棚为主的特色种植业。积极推行“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新机制,培育和扶持一批能够带动移民增收的龙头企业。

  (四)加大移民吊庄科技投入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重点推广普及节水灌溉、覆膜种植、品种改良、温棚养殖、疾病防治等技术;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到2010年,使移民吊庄农村实用技术普及率达到80%以上,力争使移民群众户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门就业技能并实现就业。

  (五)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有条件的移民吊庄要重视发展以乡(镇)为中心的小城镇建设,吸引更多的群众向小城镇聚集。到2010年城镇人口比例达到35%以上。

  (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结合移民吊庄交通便利、靠近城市的特点,引导和鼓励移民进城或赴外省打工,力争每年户均稳定输出1人,户均劳务收入在4000元以上。

  (七)积极发展教育卫生事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教育、卫生设施,努力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重视解决好低收入群众子女的就学问题。建立健全移民吊庄三级医疗保健网,逐步做到乡有卫生院、村有卫生所,常见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和有效控制。采取奖罚并举、堵疏结合的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力争3-5年,将吊庄的人口出生率降到12‰以下。

  五、实施方法与步骤移民吊庄扶贫开发工作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事权划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科学规划设计,统一评估批准,集中扶持,综合开发,整村推进,分步实施。

  (一)吊庄属地管理市、县(区)要按照“统筹安排、立足长远,高标准起步、多功能设计”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移民吊庄村级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规划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资源条件,以改善吊庄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产增收为重点,把吊庄开发与生态建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结合起来,选择适宜的到村到户项目,为群众找到一条脱贫致富的途径。规划要全面,扶持有重点,实施分先后,要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规划相统一。

  (三)村级规划完成后,要张榜公示,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开评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在村级规划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形成乡级和县级移民吊庄扶贫规划,最终完成自治区移民吊庄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

  (五)县级移民吊庄扶贫开发规划一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和调整。确需修改的,必须提出充分理由和具体方案,按照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六、资金投入与管理移民吊庄扶贫开发工作辐射范围大,任务重。为确保如期实现奋斗目标,从2005年起,自治区每年用于移民吊庄建设的扶贫资金增加到2500万元,其中:发展改革委1000万元,财政厅1000万元,扶贫办500万元。鉴于银川市移民吊庄数量较多、基础设施比较滞后的实际,每年安排银川市的移民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移民吊庄扶贫资金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移民吊庄扶贫开发规划内容统筹安排使用,市、县(区)自筹配套资金比例应不低于自治区安排资金的50%。

  有关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移民吊庄开发建设资金的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以项目定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资金要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资金的使用要实行公示制、公告制、报账制、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监理制等新型管理模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资金投放额度,改变资金用途,对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浪费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七、检查验收为确保项目建设按照规划目标顺利实施,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要采取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相结合、抽样验收和整体验收相结合,确保建设规模和质量,最大程度地发挥投资效益。

  八、实行定点帮扶有关市、县(区)要抽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成扶贫开发工作组,对移民吊庄村实行定点帮扶。扶贫开发工作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指导和参与移民吊庄村级规划的制定,督促村级规划的实施,落实扶贫到户项目,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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