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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54号

颁布时间:2006-04-04 16:42:02.000 发文单位: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67号)的要求,市政府印发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兰政发(2005)130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了认真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划》的重要意义

  《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重点工作、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规划》,对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划》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基础性任务来抓。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创业实干打硬仗,建设创业性城市”等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集中抓好《纲要》和《规划》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都要紧密联系实际,组织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纲要》和《规划》,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熟悉并掌握《纲要》和《规划》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以便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更好地加以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确保《纲要》和《规划》的全面正确实施。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制定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本县(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活动,为《纲要》和《规划》的全面落实奠定基础。

  三、以《规划》的贯彻落实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都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规划》的各项落实工作。一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制定落实市政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于今年6月底前书面报告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法制办。要深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要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度有检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二要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创新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立法制度,规范立法程序,实行开门立法。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对其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调研论证和评估,不得随意增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除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外,临时性行政机构、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和县、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均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三要继续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加快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四要积极探索和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化层级管理,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执法行为规范化管理。五要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六要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在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职责等细节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保障措施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四、加强对《规划》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都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一宏伟目标,将《规划》的贯彻落实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分解落实责任制,做到年度有安排,工作有目标,落实有措施,年终有总结。为了加强对《规划》落实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各部门要主动担负起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责任,认真做好协调督促工作,保证《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本级政府、本部门贯彻实施《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踏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

  二○○六年四月四日

  附件:兰州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津梁 市委副书记 市长

  副组长:哈全玉 市委副书记

  王 冰 市政府副市长

  董有山 市政府秘书长

  颜承鲁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以湘 市发改委主任

  栾行健 市教育局局长

  周锦彪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姚 远 市公安局局长

  葛延年 市监察局局长

  胡康生 市民政局局长

  赵资英 市司法局局长

  杨增玉 市财政局局长

  魏邦新 市人事局局长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朱国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丁祖全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广增 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杜联洲 市交通局局长

  陈宝志 市水利局局长

  陈卫东 市农牧局局长

  费恒昌 市林业局局长

  司德成 市商业贸易委员会主任

  王有伟 市文化出版局局长

  施兴明 市卫生局局长

  桑仲琪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潘 恩 市审计局局长

  王得明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重琥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建西 市体育局局长

  李曙光 市统计局局长

  万可仁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希望 市物价局局长

  肖 伟 市粮食局局长

  司 鑫 市乡镇企业局局长

  曹志兴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宋智虎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权 市园林局局长

  刘大可 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张三才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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