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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设立陕西省韦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陕西省蓝田工业园区、陕西省阎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陕政函[2006]47号

颁布时间:2006-05-03 15:22: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办有关开发区审批手续的函》(发改外资(2006)136号)要求,现就国家正在审核的你市三个开发区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陕西省韦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陕西省蓝田工业园区、陕西省阎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由西安市政府审批设立的,不符合国务院和省政府两级审批的制度,属违规批准设立,但基本符合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等审核标准和条件,在开发区清理整顿时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和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且开发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经济规模和产业集聚优势,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现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

  二、按照开发区命名和类型规范标准,三个开发区名称分别为:陕西省韦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陕西省蓝田工业园区,陕西省阎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陕西省韦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主导产业是航天、新材料、机械、电子、食品加工产业,今后发展方向是以航天科技产业为支柱,以国防高科技工业为主体,发挥航天科技优势,建设西安航天城。陕西省蓝田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是新型建材、生物制药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今后发展方向是建设一个以生物制药,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产业集聚、特色鲜明的新型工业园区。陕西省阎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主导产业是助航设备制造,航空电子、航空新型建材、豪华客车制造产业,今后发展方向是建设成为国家航空产业基地。

  四、陕西省韦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至范围:西起长安路,东到慧谷三路,北起杜陵东路,南至长安东街,审核面积为3.74平方公里。陕西省蓝田工业园区四至范围:西至辋坝梁,东至第二级阶地,南至马河,北至白羊河,审核面积为2.3平方公里。陕西省阎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至范围:西至新农路,东至迎宾路,北至咸铜铁路线,南至北屯中心路,审核面积4.6平方公里。三个开发区的四至范围、界址点坐标和面积以国土资源部最终核定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开发区的最终审核结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公告为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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