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6]39号

颁布时间:2006-04-03 15:19:01.000 发文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日

  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5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用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2005年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18起,死亡19人,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47.06%,死亡人数下降51.28%,占省政府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47.5%;交通事故1047起,死亡297人,经济损失303.75万元,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2.32%,死亡人数下降2.94%,占省政府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125.32%,经济损失下降37.04%;火灾事故1533起,死亡16人,直接财产损失374.5万元,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5.7%,死亡人数上升45.5%,损失下降88.7%.2005年没有发生重大生产经营性事故,没有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没有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步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层和基础工作仍很薄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在一些领域和企业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出了控制指标,火灾事故有所上升。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全社会安全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督到位,落实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个要素,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力争2006年我市有一至两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为建设开放活力南昌、文明和谐南昌、诚信创业南昌、生态园林南昌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安全发展,明确年度控制指标

  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80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50人以内。各县区、开发区的控制目标由市安委会另行下达。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把安全生产目标纳入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排,认真分解下达,坚决兑现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层和基础

  1、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把住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率达100%,杜绝新建项目出现新的安全生产欠帐。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和国家有关部委以及配套规章等规定,对申请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对达不到颁证标准的企业,一律不予颁证。对在2005年底以前已向颁证机关提出申请但尚不具备发证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改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对按期提出申请和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建筑施工企业、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都要按国家有关部委规定的期限申请、审批和发证。要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从业,加快隐患整改,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

  3、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建立上下衔接、相互配合、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成各级各类预案的编制,抓紧南昌市水上救护大队的建设步伐,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建立专家人才库。

  4、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利用现有的网络基础和信息管理平台,将安全生产网络平台向重点企业和乡镇、街道延伸。2006年,各县区、开发区信息报送和公文传输基本实现网络化。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预警提供基础。

  5、研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强化导向作用。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都要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提取安全费用标准和管理规定,按时足额提取,确保用于安全生产。各级财政、安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防止挤占挪用。同时,积极探索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制度。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进园区、安全进社区、安全进校园、安全进家庭、安全进农村”活动,增强全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能力。2006年在全市各社区和乡镇设立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向基层全面延伸。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生产“五进”活动普及率达到60%.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台帐,2006年各县区、开发区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覆盖面要达到60%以上。

  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四级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配置工作,增加对安全生产监管装备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待遇,着力解决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现象。此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从加强政治学习、法制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监督约束入手,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推动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充满活力的监管队伍。

  3、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强化监管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把握原则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一把尺子量到底,依法监管不动摇”。

  4、推广联合执法机制,将行政执法“关口”前移。充分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利用暗访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认真查处安全生产隐患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严惩重特大事故责任人,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突出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

  重点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两会”等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燃气、锅容管特和“三线交越”等安全专项整治。各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都要抓紧研究确定今年继续深化整治的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推进各项安全整治的深化。

  1、消防安全整治:推进和完善消防工作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推行有关消防重点工种人员实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对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开展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公示、挂牌督办、整改责任和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等制度,形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4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力消除火灾隐患、创建平安和谐南昌”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以商场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地下建筑工程、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六个方面为重点,按照“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组织市建委、商贸委、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文化局、人防办等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本行业有关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解决带有普遍性和突出性的消防安全问题;积极贯彻落实《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建立派出所消防监督责任机制,全面推动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

  2、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继续治理超载、超限,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辆违法从事客运业务。继续抓好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证无照未经行政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强制执行承运人责任保险、大力推广GPS系统的安装使用和清理车辆脱钩三大措施;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2006年上半年城区率先达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标准,南昌县、新建县完成试点工作,年底四个县全面推行平安畅通县区建设;在全市各行业开展创建“文明交通”和评定道路交通安全“黄牌警示单位”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运行机制。努力实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重大交通事故得到遏止并有所减少,万车死亡率稳步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目标。

  3、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重点对渡口、渡船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渡口、渡船管理基础工作,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逐步建立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渡口、渡船标准化管理,促进监管“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4、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开展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的活动,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易燃易爆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非法运输、超越经营范围配载、超载,严防翻车泄漏事故。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秩序,将分布在市区内的危化品经营单位有计划、分步骤地迁往专业化工市场,并按经营品种和性质分门别类,统一管理,从而使全市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规范有序。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搬迁方案,按计划实施。督促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申办登记率达80%,取证率达100%;

  5、燃气安全整治:规范燃气供应市场秩序。加强对市区经营性的液化气储备站的管理,加快对县区、开发区液化气储备站的规划建设进度,取缔非法经营行为。同时规范液化气配送行为,对配送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按省政府的要求和时限完成非煤矿山关闭任务,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安全管理出现滑坡,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积极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对那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存在混乱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坚决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加快非煤矿山企业的结构调整、资源重组和联合改造,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水平。

  7、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强化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全过程的监管,深化落实“五查、六严”。烟花爆竹生产不再增加新的厂点,要在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产品档次上下功夫,把住关。

  其他领域的安全整治都要明确重点,做出部署,狠抓落实。

  六、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搞好安全生产宣传。突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减灾的能力,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做好“十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评选推荐工作。

  2、以安全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效果。

  3、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4、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运用各种方式,创造雅俗共赏的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文化环境,特别要继续加强各行业、各企业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5、继续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将2006年定为“安全生产培训年”,分层次做好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此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6、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安全生产协会和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鼓励、支持安全文化产业的发展。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