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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6]56号

颁布时间:2006-04-13 11:23:31.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提出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任务、措施和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科学素质纲要》的重大意义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旨在全面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成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长远目标。制定和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是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大意义,把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为全面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奠定基础。

  二、精心组织,广泛开展《科学素质纲要》宣传活动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舆论阵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对《科学素质纲要》精神和学习贯彻情况的宣传报道,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营造学习贯彻《科学素质纲要》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切实了解《科学素质纲要》的精神实质,形成全民参与科普活动、各级领导和各族科技工作者积极实践的科普工作新局面。

  三、加强领导,切实把《科学素质纲要》落到实处

  最近,国务院成立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国贯彻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进行统一动员和监督检查,自治区也将成立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把学习贯彻《科学素质纲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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