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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安工业学院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的通知

陕政函[2006]31号

颁布时间:2006-04-04 13:26:22.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工业学院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6)27号)精神,同意西安工业学院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学校代码10702),同时撤销西安工业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工业大学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西安工业大学为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教育。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20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厅要积极帮助学校,认真实施省政府核定的学校发展和建设规划,积极引导学校面向社会筹措资金,督促有关部门将投资落到实处,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希望你厅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为陕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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