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函[2006]57号
颁布时间:2006-04-14 14:35:44.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积极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深入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吉林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斌 副省长
副组长:刘长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殿富 省卫生厅厅长
孙玉刚 省财政厅副厅长
朱克民 省民政厅厅长
彭永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乔 斌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李成保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助理巡视员
侯明山 省卫生厅助理巡视员
兰亚明 省民政厅助理巡视员
王博识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刘学本 省人事厅副厅长
褚民华 省建设厅副厅长
车秀兰 省教育厅副厅长
崔惠兰 省残联副理事长
邱德亮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时提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任:侯明山(兼)
副 主 任:姚凤华 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处长
柳 松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刘毓东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刘印富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副处长
李芳生 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联 络 员:黄 明 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继孝 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冉桂杰 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处长
郑遵杰 省劳动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
刘 强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处长
陈玉萍 省残联康复部部长
曾向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处长
李红梅 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副处长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