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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哈政办综[2006]12号

颁布时间:2006-02-25 09:34:50.000 发文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05年,全市承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创建生态市的目标,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任务。根据《哈尔滨市生态市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年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环保部门对承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单位进行了认真考核,评选出生态市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优秀单位27个,良好单位2个。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希望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力推进创建生态市的各项工作,为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早日实现生态市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2005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和良好单位名单

  一、优秀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动力区、香坊区、平房区、呼兰区、松北区、阿城市、双城市、尚志市、依兰县、木兰县、延寿县、方正县、通河县、五常市、巴彦县、宾县、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供热办、哈供排水集团。

  二、良好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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