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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政字[2006]66号

颁布时间:2006-06-02 10:52:35.000 发文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去年以来,我市大力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取得了显著成绩,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鼓励先进,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张店区人民政府等20个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先进集体、苗会状等40名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加快推进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实施,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实现“两提前、一率先”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博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二日

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6个)

  张店区人民政府

  淄川区人民政府

  博山区人民政府

  周村区人民政府

  临淄区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政府

  高青县人民政府

  沂源县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委

  市农业局

  市水利与渔业局

  市林业局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

  市气象局

  山东东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齐鲁石化公司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40名)

  苗会状 满士栋 李长永 徐同城 孙迎水 刘如利

  张 伟 沈海滨 王友良 谢林伟 张建春 张胜刚

  张 军 卢南军 杨德运 吕在春 张汉吉 刘文宇

  成 翔 张春梅 赵守民 徐 林 张纪国 袁辉杰

  刘美玲 王俊亮 张淑青 王信梧 马国新 杨振涛

  张 波 高 伟 郝晓东 陈 勇 徐 勃 高维恩

  张启良 田 新 赵建辉 王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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