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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食盐专营政策促进我市盐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许政办[2003]60号

颁布时间:2003-06-06 09:09:09.000 发文单位: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确保盐行业深化改革、减员增效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我市盐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加强食盐专营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促进盐行业健康发展

  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食盐实行专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努力消除碘缺乏病,提高全民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的重大决策,是盐行业的神圣使命和政治任务。

  我市盐行业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盐业局关于改革全市盐业管理体制的报告的通知》(许政[2001]93号)精神,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01年12月底完成了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实行了“六统一”的垂直管理。从一年多时间的运行情况来看,垂直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盐政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盐业市场基本稳定,各县(市)盐业局经营连年亏损的势头已被有效遏制,内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各项工作正朝着良性方向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市盐行业积累了不少困难和矛盾,特别是冗员多、效益低、包袱沉重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全市盐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食盐专营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落实专营政策,大力支持盐业部门深化改革,实行减员增效,彻底摆脱我市盐行业的困境,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切实把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实行食盐专营、防治碘缺乏病、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不仅仅是盐业部门的任务,也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高度重视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工作,把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帮助盐业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积极支持、配合盐业部门搞好食盐专营工作。要积极支持盐行业开展的达标、深化改革、减员增效工作,协调好有关部门关系,化解矛盾,确保深化改革、减员增效目标的实现。

  三、积极主动地帮助盐行业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全市盐行业实行垂直管理一年多来,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遗留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如:个别地方拒绝移交人事档案,违规收取所谓的“档案保管费”;有的地方宁可将国有资产流失,也不愿按政策上划资产。为此,各县(市)政府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对历史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解决好各种遗留问题。

  四、积极为盐行业健康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从严规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为,坚决纠正和制止向盐行业“乱摊派、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的现象。要按照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暨优化发展环境、维护许昌形象活动的要求,为全市盐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

  各级盐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所肩负的重大责任,积极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切实履行职责,积极稳妥地进行深化改革、减员增效工作,确保达标目标的实现,促进我市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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