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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山东省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农财字[2006]26号

颁布时间:2006-06-02 10:11:49.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

  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是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在提高我省小麦产量、质量和效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支持优质专用小麦发展,提高种植效益,2006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现将《山东省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发挥好项目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附件:山东省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意见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

山东省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意见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组织实施。

  一、 认真落实任务目标

  (一)逐级下达项目任务

  2006年,国家和省共安排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面积2380万亩(不含青岛市,下同)。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按照每亩10元的补贴标准,通过供种单位统一向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种子,对推广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的农民进行补贴。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连续性,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效能,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原则上维持2005年的范围和规模。现将推广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及时下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

  (二)明确目标要求

  1、提高良种覆盖率和统一供种率。项目区优质专用小麦的良种覆盖率、统一供种率达到100%.

  2、提高配套技术到位率。项目区主导品种配套技术推广到位率达到100%,种子机械包衣率达到100%(稻田套种小麦的除外)。

  3、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项目区产销衔接和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优质专用小麦商品率达到50%以上,实现提高单产和节本增效的目的。

  4、参加优质专用小麦品质鉴评。项目区积极参加抽样和品质检测鉴评工作,确保生产的优质小麦达到国标优质专用小麦质量要求,产品抽检率达到100%.

  5、提高优质专用生产水平。充分发挥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地方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的发展,满足市场需求。

  (三)及时落实种植计划

  各项目承担县(市、区)要根据任务要求,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对补贴面积进行层层分解,及早细化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要尽量做到品种种植集中连片,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坚持以乡镇为单位整建制实施,辐射周边整建制行政村,最大可能地发挥规模效益。

  二、 招标确定供种单位

  招标工作在省里的统一指导管理下,由各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具体组织落实。工作上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招标程序。各市要成立由市、县农业、财政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参加的专门组织,发布招标公告,广泛发动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的供种单位参与竞标,精心组织评审,确保竞标活动和竞标结果公开、公正、公平、有效。

  (二)严格资格审查。投标单位不受地域和所有制限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种子行政管理与生产经营彻底分开,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证照齐全,设施完备,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度较高,技术力量强;种子来源合法、数量充足,其中自繁种子数量要占到所供种子数量的80%以上;种子质量要达到国标良种标准,并全部通过植物检疫;有实施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的能力。

  (三)公开组织招标。供种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落实。每个项目承担县(市、区)原则上有一个供种单位,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跨区域参与供种工作。要科学标段划分,防止项目承担县(市、区)出现供种单位过多、过乱现象,以确保供种质量。供种单位确定后不准转包、转让。只要原供种单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且经营状况好、信誉度高,种子数量充足、质量有保障,账目规范、符合要求,配套技术推广到位,供种工作业绩突出,原则上不再重新招标。

  (四)加强组织监管。各市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竞标工作的组织和监管,进一步规范供种单位,杜绝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招投标与中标情况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

  三、 扎实做好供种工作

  (一)因地制宜选定补贴品种

  各项目承担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 “专家推荐、市场认可、农民欢迎”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2-3个(任务面积较大的县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5个)优质专用小麦品种作为主要推广的补贴品种。确定的优质专用小麦补贴品种要符合省农业厅《关于发布山东省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主导品种的通知》(鲁农生字[2006]12号)要求。未经审定的品种(系)不得作为补贴品种进行推广。

  (二)合理确定供种数量

  省里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全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区基准供种量为机械包衣种子15斤/亩。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品种特性和当地实际,合理确定供种数量,努力满足生产用种要求。

  (三)科学确定供种价格

  补贴后的供种价格要明显低于当地同等优质专用小麦种子市场价格。省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今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区种子最高终端限价为1.35元/斤(补贴前的机械包衣种子)。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有关专家在此价格以下科学制定当地终端供种价格,计算出农民实付种子价格(农民实付种子价格=[最高终端供种价格*亩供种量-10]/亩供种量)。要坚决杜绝层层加价行为,确保让农民得到政策规定应得的实惠。

  (四)分级建立供种档案

  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有分解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供种(订单)卡”的总体要求,建立良种推广项目明细档案。档案要建立到村、到户。乡镇任务分解表一式2份,分别由乡镇和农业局保管。村级供种清册由项目承担县(市、区)供种单位按照清样要求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用于编制计划、行政公示和财政报账,并在良种供应时由购种农民或购种农民代表签名并按手印。

  (五)确保供种质量和时效

  供种单位或与供种单位签订统一供种合同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要按照中标合同要求,依据事先登记的任务分解表和供种清册,按时、保质、保量供种到村、到户,保证不误农时。

  四、 积极开展配套服务

  (一)全面推广配套技术

  项目区要按照确定的补贴品种和良种良法配套原则,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优质专用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要抓好各项技术措施落实,提高项目区农民生产技术水平。要全面推广种子机械包衣技术,以培育壮苗、减轻病虫危害,坚决杜绝以分发种衣剂代替包衣现象的发生。要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种衣剂使用管理的通知》(鲁农生字[2006]8号)要求,做好种衣剂的科学选择和使用。

  (二)广泛开展技术培训

  省里由农技推广总站牵头,分区域、按季节系统培训技术骨干和带头户。各市和项目承担县(市、区)要层层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规范化技术要点,确保每户一张明白纸;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技术宣传,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传播先进适用种植管理技术及农户科学种田的水平,加快规范化生产技术的普及推广。

  (三)积极推进产销衔接

  各市和项目承担县(市、区)要把产销衔接作为实施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积极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推进订单收购,实现优质优价,增加农民收益。同时,项目区要积极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主导产品就地转化增值。

  五、 管好用好项目资金

  (一)规范资金拨付方式

  供种单位招标确定后,财政部门按照供种任务预拨供种单位70%的项目补贴资金,其余30%在供种结束后一个月内,由供种单位凭供种清册和销售发票存根等到财政部门结算拨款。要杜绝通过发放代金券等形式结算资金的做法,以确保实现项目区小麦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二)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到位

  供种单位要专人、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用于优质专用良种的生产、采购、加工、运输、供应等补贴环节,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

  (三)严肃财经纪律

  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05]27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否则,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严格项目监管

  (一)实行项目公示制

  各地在良种补贴示范工作中,要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在项目区内以村为单位实行“四公开”,将补贴农户、补贴数量、补贴金额、供种价格等进行供种前和供种后两次公示;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公开、合理、合法。

  (二)落实项目监管责任

  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计划安排、技术培训、产销衔接等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省农业厅、财政厅负责项目的审核和下达,市、县(市、区)农业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域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加强监督管理

  供种期间,市、县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区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供种结束后,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组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省里写出总结报告。收获前,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组织相关力量对项目区的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资金到位、档案建立、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省里进行抽查。对检查和抽验存在问题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予以处理;对问题严重者,除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取消其项目资格。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省里成立由省农业厅厅长任组长,省财政厅、农业厅分管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处、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由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管理、科研、教学等单位专家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各市、县(市、区)也要层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建立情况交流报告制度

  各市、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以便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推动面上工作开展。要及时研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各市、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照分配的计划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层层作好部署和责任落实。财政部门要为农业部门开展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项目健康顺利实施。

  附表:

2006年山东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任务计划表

县(市、区)

推广任务面积(万亩)

济南 
 
 

章丘市

40

商河县

35

济阳县

35

长清区

20

 
淄博
 

高青县

20

桓台县

20

临淄区

20

枣庄
 

滕州市

50

峄城区

20

东营

广饶县

30

 
 
烟台
 

莱州市

30

莱阳市

30

海阳市

20

招远市

20

 
 
 
潍坊
 
 
 
 

青州市

40

高密市

40

诸城市

30

临朐县

30

寿光市

30

昌邑市

30

寒亭区

20

安丘市

20

 
 
 
 
济宁
 
 
 
 
 

任城区

20

兖州市

40

曲阜市

20

邹城市

20

微山县

20

鱼台县

20

嘉祥县

24

梁山县

30

汶上县

40

南阳湖农场

2

 
 
泰安
 
 

岱岳区

40

肥城市

30

宁阳县

30

新泰市

20

东平县

20

威海
 

文登市

30

荣成市

20

日照

莒县

30

莱芜

莱城区

10

 
 
 
临沂
 
 
 
 

河东区

20

郯城县

40

苍山县

40

莒南县

30

沂水县

20

费县

30

沂南县

30

临沭县

30

 
 
 
 
德州
 
 
 
 
 

齐河县

40

禹城市

40

陵县

30

乐陵市

30

临邑县

30

平原县

30

宁津县

30

夏津县

20

武城县

20

庆云县

20

 
 
滨州
 
 

阳信县

44

邹平市

30

惠民县

30

博兴县

20

无棣县

20

 
 
聊城
 
 
 
 
 

阳谷县

40

冠县

40

茌平县

40

东阿县

30

东昌府区

30

高唐县

30

莘县

30

临清市

30

 
 
 
菏泽
 
 
 
 
 

牡丹区

40

曹县

40

定陶县

30

成武县

40

单县

40

巨野县

30

郓城县

40

鄄城县

40

东明县

40

合计

81

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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